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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开发商完成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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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合同后,会选择等待开发商完成交房通知,至于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合不合格他们不清楚,也不知道如何认定开发商完成交房,这对自己的权益保护是极为不利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开发商完成交房
  
  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完成交房,应看是否符合下列规定去认定:
  
  (一)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
  
  (二)所交付的房屋符合合同约定;
  
  (三)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与样板房一致;
  
  (四)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际测绘的房屋基建面积或套内面积,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六十日内,将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资料报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七)协助或者代理房屋购买人办理房地产权证。
  
  房屋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证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退房。因此而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赔偿。
  
  二、开发商怎样才算完成交房
  
  (一)当商品房已经竣工,并且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以后,开发商会书面通知购房者办理交接手续;
  
  (二)在进行交接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一表两书、《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物业管理公约》;
  
  (三)当购房者认为房屋符合约定,并且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以后,开发商就完成了房屋的交付;
  
  (四)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文件不全,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来承担。
  
  商品房买卖有很大风险,再加上其整个过程环节又多,购房者对任何一个环节不了解,就有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甚至是财产上的重大损失。开发商交房是商品房买卖的最后环节,也最容易发生纠纷,建议您提高警惕,了解如何认定开发商完成交房,保证顺利拿到自己想要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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