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构成借款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构成借款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一、构成借款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要有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包括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两种行为。不履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根本没有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对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只是部分履行,而没有履行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无论是不履行还是不完全履行,都属于违约行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当事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
  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不良后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的发生。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不良后果,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因工作上的失误以致发生不良后果。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贷款人违约怎么办
  贷款人违约怎么办:
  1、如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那么贷款人应当赔偿借款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也就是说,贷款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的,借款人有权请求贷款人赔偿损失。 同样,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这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
  2、如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那么贷款人应当赔偿借款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也就是说,贷款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的,借款人有权请求贷款人赔偿损失。
  同样,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这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的,借款人应当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的,贷款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
  借贷关系中,要是一方违约的话,那么此时另一方可以依照约定或法律规定,追究对方的借款违约责任。当然,在追究责任之前需要先做出严格的认定。而违约责任的承担,并不会影响原本债权债务的履行。
  
  
  


·欠钱不还又没钱起诉怎么办?
      欠钱不还又没钱起诉怎么办?一、欠钱不还又没钱起诉怎么办?如果没有钱,而且可以证明自己是低收入人群或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

·起诉欠钱不还者应该怎么办
      起诉欠钱不还者应该怎么办?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定期存款银行倒闭怎么办
      定期存款银行倒闭怎么办一、定期存款银行倒闭怎么办?银行破产并非一无所有,可以用剩余的资产偿还或者有其它机构接手,那么存款都是安全的。实际上,......

·民间借贷合同违约金是否有效?
      民间借贷合同违约金是否有效?一、民间借贷合同违约金有效我国对违约金性质的界定体现于《合同法》第114条,该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

·快速追回欠款有什么方法
      快速追回欠款有什么方法一、快速追回欠款有什么方法申请支付令是债权人能够快速追回欠款的方法之一。根据法律的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

·罚款能抵扣罚金吗?
      某个行为要是同时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也构成了刑事犯罪的话,那么最终的处罚可能是既有罚款又会判处罚金。那么这种情况下,罚款能抵扣罚金吗?关......

·如何打借条才具有法律效力
      如何打借条才具有法律效力在现代社会中,借条已经跟“雷锋叔叔”一样,人人都知晓。这可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它是由无数因为没打借条而无法讨债的......

·根据婚姻法律规定婚后负债离婚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律规定婚后负债离婚怎么办?根据婚姻法律规定婚后负债离婚有当事人自己个人来进行承担,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的清偿责任也不相同共同债务的......

·民间借贷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
      民间借贷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一、民间借贷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民间借贷立案后开庭时间要分情况来看:1、民间借贷立案后若采用简易程序,法院在当......

·向欠债人追讨欠债的方法?
      向欠债人追讨欠债的方法有哪些在欠债人没有如期还债时,债权人要及时向欠债人追讨,避免过了诉讼时效,而导致债权不受法律的保护。从方法上看,债权......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法法律依据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法法律依据一、合同法中关于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合同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有什么关系
      合同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有什么关系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都是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去骗取财产,但是两者是不同的罪行,关于贷款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