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对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通常会先由公安交警部门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对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通常会先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然后当事人根据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来进行赔偿。那要是此时交通事故无过错的话,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无过错如何处理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如有以下情形,无需负任何责任:
  1、各方当事人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为无责任;
  2、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其他方为无责任;
  3、一方当事人有过错,其他当事人无过错的,有过错的为全部责任,无过错的为无责任;这里的过错指的是在事故的发生过程中有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交通事故无过错也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责任越大,承担的损害赔偿的比例就越高,没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当事人,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一般的赔偿比例:全部责任为100%,主要责任为60一90%,同等责任为50%,次要责任为10一40%。
  做为高速运输工具的机动车,在运行中造成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损害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七十六条规定,即使机动车方无过错,在交通事故中体现为机动车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也要负损害赔偿责任。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法律规定以及交强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于维护道路交通通行者人身财产安全、确保道路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对减少法律纠纷、简化处理程序,确保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
  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受到侵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驾驶员所有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份或者全部费用。显然,车主在赔偿损失生,就可以向其所雇佣的驾驶员追偿部份或全部费用,这就规定了赔偿损失是雇主的法定义务,雇主在履行了法定义务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其追偿权利一样受到法律保护,没有受到侵犯。
  经过公安交警部门的认定,要是属于交通事故无过错的情况,那么此时当事人就不需要实际承担责任。若无责任的一方是肇事方的话,此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要是无责任是受伤的一方,那么肇事者就需要实际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车祸后人伤保险理赔流程是怎么样的?
      车祸后人伤保险理赔流程是怎么样的?一、车祸后人伤保险理赔流程是怎么样的?(一)、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1、出险后,客户......

·一、交通事故1级伤残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
      一、交通事故1级伤残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交由检察院一般检察院多久批捕?
      交由检察院一般检察院多久批捕?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

·近年来,因为醉驾而引发的一些重大的交通事故,我们经常在身边或
      近年来,因为醉驾而引发的一些重大的交通事故,我们经常在身边或者新闻上看到。醉驾对当事人和其他人的生命安全是极其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所以,国家......

·登记离婚要交什么材料
      无论男女是想要办理结婚登记,还是选择登记离婚,除了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外,材料的提供也是必不可少的。很显然,离婚需要的材料与结婚是不一样的。那么......

·一、交通事故赔付基金由谁来偿还?
      一、交通事故赔付基金由谁来偿还?交通事故赔付基金由谁造成事故发生的公民来偿还。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

·延期交房违约金比例怎么算
      在现实中许多的购房者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在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办?以及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如何计算,根据什么来计算的问题,我们下面为你解......

·非法销售车船票罪定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销售车船票罪定刑标准是怎样的?非法销售车船票罪定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

·一、 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判罚是什么?
      一、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判罚是什么?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是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

·交通赔偿有哪些?
      交通赔偿有哪些方面赔偿什么(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

·交通肇事追尾逃逸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追尾逃逸怎么处罚(一)不构成犯罪的。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交通事故致死是坐牢还是监外执行
      一、交通事故致死是坐牢还是监外执行?交通事故致死满足法定条件的才能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