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财产可以被认定为彩礼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男女之间会赠礼物是很正常的,有的情况下可能赠与的礼物价值比较大,如结婚彩礼。但并不是说只要是男女赠送给女方的礼物就一定能认定为彩礼。那到底哪些财产可以被认定为彩礼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财产可以被认定为彩礼
  
  1、给付和受领彩礼的主体不限于双方当事人;
  
  2、给付彩礼方在主观上是非自愿的;
  
  3、彩礼主要归女方娘家。彩礼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付给女方的娘家了,真正用于其结婚置办各种物品的反倒很少;
  
  4、彩礼在数额上往往很大;
  
  5、彩礼尽管在性质上不属于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和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但是有时候有交叉。给付彩礼在性质上是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
  
  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老百姓操劳多年,倾其所有给付彩礼,是迫于地方习惯做法,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之的。这种目的性、现实性、无奈性,都不容否认和忽视。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涵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的时的本意明显背离。
  
  二、彩礼与分手费如何区分
  
  1、分手费与礼金礼物彩礼的共性在于:分手费与礼金礼物彩礼均产生于男女之间建立的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均由双方特殊的人身关系配生的财产关系。分手费与礼金礼物彩礼均完全出于当事人自愿,均基于平等、合法的目的一方给与,另一方接受,该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
  
  2、分手费与礼金礼物彩礼的差异在于:目的各异。男女双方基于建立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的目的,双方互赠礼金礼物彩礼。而分手费则是男女双方基于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的目的,由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而产生。产生的时间不同。礼金礼物彩礼产生于男女双方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建立始初或存续期间。而分手费产生于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之时。
  
  要是将男方赠送给女方的礼物认定为彩礼的话,那么必须要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而给付的,否则的话就不能认定为彩礼。而一旦认定为彩礼的,在符合一定情况的时候,男方也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的。
  
  


·离婚后分割房产,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应当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不可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理由主要是:第一,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上述纠纷的案由属于第二部分“......

·婚外情各种表现形式的法律责任
      婚外情基本表现形式有三种:一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二是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住的同居形式;三是以夫妻......

·再次登记离婚证会被回收吗
      再次登记离婚证会被回收吗再婚时需要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同时将离婚证交回发证机关,但有的只会给离婚证上盖章或是离婚时出示,不会收回。二、......

·子女抚养费怎么给付?
      子女抚养费怎么给付?子女抚养费给付的要求: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合法夫妻在感情破裂下难免离婚
      合法夫妻在感情破裂下难免离婚,分居离婚作为较特殊的一种离婚方式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身边。而分居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分居多久才能离婚大多数人却一......

·结婚前要准备什么东西,婚后权力义务有哪些?
      结婚,绝对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也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决定之一。那么结婚前要准备什么东西,房子,家具,车子,拍婚纱照,请帖,酒店,都是为婚礼准备......

·男女只结婚一年彩礼用退吗?
      男女只结婚一年彩礼用退吗男女结婚一年,支付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还的。这个跟双方结婚时间长短不存在什么关系。所以,就算......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得多久?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制程度在不断增强,如今如果出现离婚的情况要依据法律来进行处理,离婚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离......

·哺乳期能够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哺乳期能够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1、自愿离婚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

·夫妻婚前协议书如何才能有效
      随着现在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许多利益要防患于未然,婚前协议便是其中一种,有不少情侣在走入婚姻生活前选择写一份婚前协议,当然这除......

·夫妻离婚抚养权哪里变更?
      夫妻离婚抚养权哪里变更?户籍地的公证机构进行变更,基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变更抚养权可以采取协议变更或者司法变更两种方式。首先协议变更,双方当事......

·书写离婚起诉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书写离婚起诉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