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许多客车公司的股东可能会遇到需要转让股权的情况,股权不仅是投资人享有的权利,而且对于个人和公司都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时就应该慎之又慎,以防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使个人或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今天我们我就带您了解一下关于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时的注意事项。
  
  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明晰股权结构
  
  应就被转让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该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等必要的文件。审慎调查,明晰股权结构是为了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合同各方均符合主体资格。避免当合同签订后却发现签约的对象其实不拥有股权的现象发生。
  
  二、资产评估
  
  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应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所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家有关资产评审机构批准确认。
  
  三、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共同约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四、出让方的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均合法有效;
  
  3、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4、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5、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五、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2、保证支付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有充分的履约资金及资产承担转让价款。
  
  六、确定转让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转让的条件。转让的条件中可包含:出让方同意转让股权的同意函;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会一致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受让方同意受让股权的同意函;评估结果已获资产评审中心批准确认;出让方向受让方提供关于股权转让的全部文件资料、法律文件、帐目及其他必要文件材料;有关合同报相关的审批机构批准。
  
  七、确定股权转让的数量(股比)及交割日。
  
  八、确定股权转让的价值。
  
  九、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
  
  十、确定因涉及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十一、确定违约责任。
  
  十二、设定不可抗力条款。
  
  十三、设定有关合同终止、保密、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等其他条款。
  
  以上内容便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了解。国家对于公民的合法权益有许多保护措施。为保障权益,我们在此提醒您在签订转让协议前一定要向有关人员或部门核实好情况。签订协议时要仔细阅读协议的具体内容,切勿因一时便捷为以后留下隐患。
  
  


·机动车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机动车事故责任怎么划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负同等责任的,......

·交规肇事逃逸处罚是怎么样的?
      一、交规肇事逃逸处罚是怎么样的?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

·不交接工作可以得到补偿吗
      不管是劳动者辞职还是被用人单位辞退,只要是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那么就需要向劳动者作出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在劳动者办手续的时候,涉及到工作的......

·医保可以一次性补交吗
      只有针对退休职工,医保可以一次性补交。退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足年限的,按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补足不足......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参考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参考依据是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收入情况确定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1)关......

·一、交通事故大货车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
      一、交通事故大货车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

·一、无证驾驶摩托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一、无证驾驶摩托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无证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根据事故的发生原因,以及造成的严重程度来确定,无证驾驶本身并不能作为事故责......

·高空坠物致车损害案由谁来进行赔偿?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我们的车停的好好地。却受到高空坠物的打击,对我们的经济财产造成了一定大危害。我们在遇到这类案件时该怎么......

·一、关于酒驾醉驾毒驾出现车祸会怎么处罚?
      一、关于酒驾醉驾毒驾出现车祸会怎么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关于酒驾醉驾毒驾出现车祸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

·公司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分为很多种,有的是个人的,也有的是公司的,那么当公司的司机为完成公司交代的生产任务,在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样处理呢?除了正常的处......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机动车在道路上不幸发生交通事故的,此时造成损害的情况就需要对受害人作出相应的赔偿。通常情况下我们都是依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规定,下面就让我......

·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丶危险驾驶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