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公司投资股权协议应该注意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签订公司投资股权协议应该注意什么?
  
  一、签订公司投资股权协议应该注意什么?
  
  1、要弄清楚公司的详细信息。入股之前对此企业的经营方式、赢利模式、经营管理权、战略战术进行考查,同时,对于企业的净资产、公司负债情况、诉讼等信息,应当聘请律师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
  
  2、入股方式要搞明白。常见的入股方式有增资和股权转让两种方式,选择的入股方式不一样,可能承担的风险和需要完善的法律程序也存在区别
  
  3、搞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合伙,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入股程序要合法合理。
  
  二、签订合同的时候的注意事项
  
  1、投资的形式(是借贷还是入股),如是借贷,要考虑行业风险溢价,提高资金的回报率。如果是入股,注明占公司股份的多少,注明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2、清楚公司破产时偿债的优先次序;(一般支付先后顺序为(1)破产清算费用;(2)外有债务(各类贷款,特别是要先支付抵押的贷款或借贷);(3)员工工资;(4)优先股;(5)普通股;(6)股东)
  
  3、对公司现有资产的限制(不得随意用于抵押贷款,不然到时候破产时的投的钱一分钱也拿不到);
  
  4、规定管理层的责任义务
  
  5、规定月度或年度财务公开
  
  6、入股后是否参与经营和监管
  
  7、利润的分配
  
  8、股份退出机制合同一定要细,这样才不容易产生纠纷,如果是和朋友合股,也不会日后为了利益而朋友都做不成。
  
  通过以上的讲解,相信您已经对于签订公司投资股权协议应该注意什么有了一定的了解了。股权是一个涉及到个人利益的一个问题,所以,在签订这类合同,用法律的知识去识别那些对自己有利,那些对自己有害是十分重要的。所以,签订这类合同时一定不能马虎,要慧眼识珠,看出合同里的利弊,减少自己的风险。
  
  


·国企公司法人财产权概念是什么
      我国与很多性质的企业,占据非常之多。在工商局备案中的企业数以万计,小到3人公司,大到上万人企业规模。很多人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小有规模成立公司,......

·股份公司法人行为的特点是什么?
      您都知道,成立公司是需要公司法人的,他是企业的一种形式,可以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公司法人的特点和分类是什么?所以,本站我们为您......

·违反公司法171条怎么处理?
      违反公司法171条怎么处理?要想成立一个公司十分不容易,而且公司的经营一般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也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公司的经营需要遵守相关的法......

·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是怎样的
      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是怎样的一、私募股权投资(PE)指通过私募基金对非上市公司进行的权益性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PE会附带考虑将来的......

·公司法对股份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您都知道公司,我们国家的公司种类是很多的,对于公司方面的问题也是有很多。公司当中对于股份转让的问题也是有发生的,公司法当中对股份转让规定的是......

·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公司股东进行变更,一般都是因为手里的股权发生了变化,此时就可能出现将自己所有的股权转让给他人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情......

·成立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子公司需要的条件有5个:设立子公司要求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并且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需要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子公司要......

·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法人的区别
      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经常在商务和法务场合上听到有人说法人、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这几个词语,但是很少有人能够分清楚这些词背后的法律......

·公司法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公司的出资方在公司法中被称为股东,由股东组成的会议就是股东会。公司法赋予了股东会很多权力,股东会行使权力可以进行......

·嘉兴外资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嘉兴外资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经济能力的提升,在国际上地位也随着提高,很多他国籍的个人或者经济组织会想在饿哦过设立外资企业。根据我......

·一个人可否同时在两个公司入职?
      一、一个人可否同时在两个公司入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款和第九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可以与两家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前......

·分公司法人是否必须成立
      分公司法人是否必须成立我国各家企业在成立分公司的时候,首先对于各位企业家来说,将会浪费自己许多的时间,另外,成立分公司的本意是为了更好的让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