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厂倒闭怎么赔偿工人工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工厂倒闭怎么赔偿工人工资
  
  工厂倒闭是一种常见的情况,但是,并不是工厂倒闭了之后,就可以不支付工人的工资,所以,我们不必过于担心自己的工资的问题。那么,工厂倒闭怎么赔偿工人工资呢?债务人申请破产的程序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工厂倒闭怎么赔偿工人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如果企业倒闭,员工遣散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进行计算支付。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二、债务人申请破产的程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8条的规定,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的规定,债务人申请破产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自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关于工厂倒闭怎么赔偿工人工资,我们要注意,在工厂倒闭之后,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计算,具体的计算方式,我国的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我们在上文中也做出了相关的介绍和说明,如果您还有问题,可以咨询的相关律师解答。
  
  


·员工不愿意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职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应当及时申请工伤鉴定,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有些特殊的情况下,基于不同的利益诉求,比如员工不愿意做工......

·哪些情形下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后,应当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在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也会成立事实劳动关系......

·公司经营有困难,能够给员工降薪吗?
      公司经营有困难,能够给员工降薪吗??实践中,公司可以在考核员工之后,对没达到考核指标的员工,按法定程序采取降薪的处理。不过,还有一些公司,在......

·超时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工作的时候,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或者农民工很容易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后劳动者不要慌张,在工作中产生的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公伤的,单......

·辞退员工补偿有税前扣除标准吗
      辞退员工补偿有税前扣除标准吗?1、辞退员工补偿税前扣除标准以实际支付的补偿金为准。离职补偿金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

·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怎样写?
      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怎样写?法律越来越健全的现在,参加市场经营活动,还是需要签订合同,为了更好的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为了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反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反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

·怎么对工程价款进行清偿
      怎么对工程价款进行清偿在建筑工程行业中,工程价款是发包方在工程竣工应当支付给承包方的款项,对于工程价款,发包方应当及时向承包方清偿,避免发生......

·劳动仲裁裁决书什么时候生效?
      劳动仲裁裁决书什么时候生效??1、仲裁裁决在法律上不具有终局的效力。《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

·在上班的途中走路摔倒算不算工伤?
      在上班的途中走路摔倒算不算工伤?一、在上班的途中走路摔倒算不算工伤?在上班的途中走路摔倒不一定算工伤,根据需要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规......

·工厂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是什么?
      工厂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是什么一个工厂在将自己厂未来一年或几年的建筑工程承包给专门的公司来负责时,往往需要双方签订具体的工厂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

·钢构工程多少
      钢构工程多少钱?一、钢构工程多少钱就目前来讲,钢结构报价的标准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按照平米,一种是按照吨数。而这两种报价方式在市场上都存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