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样的房子才能出租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之前,我们了解到哪些房子是不能出租的。而法律中同时也规定了,什么样的房子才能出租。也就是说,房子在满足了什么条件下,才可以进行出租,此时承租人所承担的法律风险不会那么大。本文就这个问题,在下面的文章中为你介绍。
  
  一、什么样的房子才能出租
  
  房屋出租人必须是房屋所有人。共有房屋的出租,应具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人代理出租,应具有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出租的房屋须具备如下条件:
  
  1、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2、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未依法限制房地产权利;
  
  3、产权清楚,无权属争议;
  
  4、非违章建筑;
  
  5、符合使用安全标准;
  
  6、未抵押或已抵押但经抵押权人同意;
  
  7、符合外事、安全、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8、法律、法规未禁止出租。
  
  凡不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房屋,一律不得出租。
  
  二、房屋出租要交哪些税
  
  房屋出租方应缴纳以下税费:
  
  ①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其中对于将房屋出租个人居住的,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缓缴纳房产税;
  
  ②城镇土地使用税:出租的房屋坐落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登记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对符合免交房产税的个人,也免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③营业税: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④城镇建设维护税: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为依据,按使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税。缴纳人所在地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范围内,以及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门头沟、燕山六个区所属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5%;其余的税率为1%;
  
  ⑤教育费附加: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按缴纳营业税税额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
  
  ⑥印花税:应于签订合同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规定的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⑦个人所得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缴纳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扣除20%后的应缴纳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均按20%。
  
  将空闲的房子进行出租,是很多房屋所有人的打算。不过此时需要注意,先了解清楚你的房子是否满足了法律规定的出租条件,即是不是法律允许可以出租的房子。若不是,而将房子出租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承担较多的法律风险。而到底什么样的房子才能出租,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
  
  


·近年来,房价不断上涨,买房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在买房之前,您
      近年来,房价不断上涨,买房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在买房之前,您应该先了解认购书的相关知识。例如要不要先签订认购书,签订认购书要注意哪些问题。接......

·二手房更名费都有什么手续费
      二手房更名费都有什么手续费1、营业税税率为5%。对于不足5年的二手房对外销售时要征收相应的营业税,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如果是新商品房那么购买时签订的就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但针对二手房买卖的,那么签订的就是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了。此时,对于合同的内容,可能很多人把握......

·房产证夫妻减名字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证夫妻减名字流程是怎样的一、房产证夫妻减名字流程是怎样的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

·租房合同条款发生纠纷起诉时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租房合同条款发生纠纷起诉时应该准备哪些材料?1、起诉状2、主体资格证明3、起诉证据材料4、授权委托书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房屋租赁合同......

·一、居民租房纠纷可以报警吗?
      一、居民租房纠纷可以报警吗?居民租房纠纷,是可以报警的,涉及到民事侵权行为是可以由公安机关处理的。民警会告知租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建议租房纠纷......

·房屋注销他项权证需要几天吗?
      房屋注销他项权证需要几天吗?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签订合同,房产过户的时候,往往中间还有着一些他项权,当他项权完全注销的时候,房屋才会真正......

·一房二卖——房产转以后再卖
          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此时,......

·营业房拆迁时,遇到强制拆迁怎么办?
      营业房拆迁时,遇到强制拆迁怎么办?首先,要沉着冷静、慎思慎行、保持理性如果采取过激行为,则后果分为两种:一是在和拆迁方殊死搏斗的过程中被打重伤或......

·一般父母房子继承费用多少
      一般父母房子继承费用多少一、一般父母房子继承费用多少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

·离婚后房屋如何分配
      离婚后房屋如何分配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夫妻......

·房产继承爷爷奶奶死亡证明没有怎么办?
      当时没有死亡证明:可以从村委会、派出所开出证明,派出所应当有户籍注销的记录。或者直接起诉确权,然后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来办理过户等手续。(一)、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