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的家庭有好几套房子,对于闲置下来的房子可能就想用来出租,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有的家庭有好几套房子,对于闲置下来的房子可能就想用来出租,但从法律方面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房子都是可以进行出租的,法律中规定了一些房子不可以出租。那到底不能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房子不可以出租
  
  依据我国有关规定以及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房屋不得出租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
  
  2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3 、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 、房屋权属有异议的;
  
  5、 属于违法建筑的;
  
  6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 、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 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租房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该注意合同协议的内容,根据《城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 出租人和承租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法律对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承租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外地人还必须持公安部门发的暂住证。
  
  2、 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签订合同时必须说明房产交付使用时的基本状况,如水、电、煤气、电话等使用情况,以免交费时产生纠纷。
  
  3、 租赁用途。即承租人租房屋的目的。租赁用途一旦定明,则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同时,明确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约用房,则正常范围内出现的房屋磨损,出租人不得要求赔偿。
  
  4、 租赁期限。
  
  5、 租金、即租赁价格。交付方式,即租金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体日期也应在合同中明确。
  
  6、修缮责任。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项义务,修缮的范围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属设施, 以及其他属于出租人修缮范围的设备。
  
  7、 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合同:
  
  (1)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2)因不可以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除此之外,还要签订转租和违约责任的规定。
  
  若你想要用自家闲置的房子进行出租的话,最好先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哪些房子不可以出租,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而要是出租的是办公用房的话,那么还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备案登记手续。
  
  


·在我国房屋他项权利包括什么?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房屋的他项权对于相关的当事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权利的证明,因为如果要向银行进行贷款,那么房屋抵押这种担保方式就必须要有......

·什么叫房产质押,房产质押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什么叫房产质押,房产质押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一、什么是房产质押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

·二手房定金如何算
      二手房定金如何算1、二手房买卖中的定金罚则定金是二手房买卖当事人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而在租赁合同成立之前交付相对方一定的价款以保证租赁合同能够......

·一、代签房屋买卖协议要注意什么?
      一、代签房屋买卖协议要注意什么?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合同代签,一般是指因为房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不能亲自到场而委托另一人代为签订合同。房屋买卖合......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需注意哪些问题?
      在租房的过程中,难免会碰到想要停租的情况,那么什么情况下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呢?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在本文......

·一、买卖不破租赁检察院冻结的房产有效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检察院冻结的房产有效吗?众所周知,查封(常见的是财产保全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中的查封)的目的是便于实现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

·找中介租房的陷阱
      找中介租房的陷阱1、协议内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均为房主通过电话得知的情况,乙方自己与房主联系见面看房。本公司不设专人陪同,免去中间环节带来......

·房子买了是否还能退
      很多时候退房都是发生在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认为房子已经买了。但有些情况下,可能是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要求退房。那从法......

·离婚时房屋是归哪一方的
      现在房屋可以说是刚需,尤其是对有结婚打算的人来讲,一般没有一个新房的话,这个婚最终不一定结的成。而两家通常出资购房了之后,日后离婚的也会涉及......

·一、 买公租房可以继承么?
      一、买公租房可以继承么?公租房不是遗产,不能继承。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续租。父母去世后,公租房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与父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在租赁......

·一、如何评估二手房的折旧费?
      一、如何评估二手房的折旧费?房屋折旧是房屋价格补偿的形式,即房屋的折旧费。折旧费是指房屋建造价值的平均损耗。房屋在长期的使用中,虽然原有的实......

·在买房的时候,一般是先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同时也会问清楚具体
      在买房的时候,一般是先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同时也会问清楚具体的单价,但这个价格其实并不是固定的,在根据房屋面积计算出来总价之后,双方之间还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