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款纠纷起诉诉讼标的额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欠款纠纷起诉诉讼标的额诉讼标的额:
    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诉讼标的额就是双方争议的金额。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
  二、诉讼保全申请费(每件不超过5千元)标的额 费率 速算增加额(元)1000元以下30(每件)1千元-10万元 0.01
  10万元以上 0.005 520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执行费(速算表)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1.5%-100元
  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1%+2400元
  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0.5%+27400元
  5、超过1000万元:执行金额×0.1%+67400元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通常情况下,案件的诉讼费用都是有原告预交的,而最后往往是由败诉的一方承担。具体的欠款纠纷起诉诉讼标的额,您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一定的参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要按一定的诉讼标的额缴纳。


·继承人按什么顺序清偿债务
      继承人按什么顺序清偿债务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

·追讨欠款法律规定
      追讨欠款法律规定一、诉讼追债1、及时保全债务人的财产针对那些有履行债务能力的债务人或者是虽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但有相当的资产的,根据《中华......

·写借款协议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
      写借款协议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我们知道,涉及到借款问题时,当事人最好是签订借款协议。这样既能记录借款的事实,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现争议,......

·如果多家银行欠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多家银行欠钱不还怎么办?多家银行欠钱不还的处理办法如下:1、协商还款,到这种时候,银行只是选择了起诉不还款的借款人。2、应该主动打电话到银行......

·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合理吗
      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合理吗离婚时,夫妻双方要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债务进行分割。共同债务的分割与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差不多的,......

·拖欠货款约定不支付利息怎么办?
      拖欠货款约定不支付利息怎么办?一、拖欠货款利息如何计算?在买卖合同中,必定涉及一方是卖方,一方是买方。如果卖方如期交付了全部货物的,买方就......

·夫妻个人债务能否保全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债务能否保全共同财产?夫妻个人债务不能保全共同财产,毕竟是属于他人的财产,不能够进行保全。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

·存单质押贷款期限是什么时候?
      存单质押贷款期限是什么时候?一、什么是存单质押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

·跟私人借款周转没打借条是否可以起诉?
      跟私人借款周转没打借条是否可以起诉?一、跟私人借款周转没打借条是否可以起诉?跟私人借款周转没打借条是可以起诉,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

·如何催收欠款 催收欠款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当今社会的经济往
      如何催收欠款催收欠款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在当今社会的经济往来活动中,难免会有欠款的情况发生。对于债权方来说,最重要的便是对欠款的催收了。债权方......

·找不到债务人了该怎么讨债
      找不到债务人了该怎么讨债一、找不到债务人了该怎么讨债现实生活中,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

·民间借贷的利息是怎么算的
      在当今的经济社会里,民间借贷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一天都会发生。因民间借贷产生的纠纷也常有发生。民间借贷中容易产生纠纷的常见原因之一就是利息的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