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自己写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自己写吗
  
  公司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变更公司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变更了名称、注册资本等信息,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那么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自己写吗?下面,我们为您介绍。
  
  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否由自己填写
  
  1、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2、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自己填写,企业可以在工商部门的网站上下载申请书的格式版本,打印后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二、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包括的内容
  
  (一)变更公司名称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5、 同意名称变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变更公司住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住所使用证明(一般应为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根据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
  
  (四)变更出资方式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综上所述,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自己写吗?这个问题是肯定的。变更登记申请书是为了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信息。根据上文的介绍,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根据自身的情况自己填写,具体的填写格式和版本是制式的,企业可以在工商部门的网站上下载申请书的格式版本,打印后按照要求填写完毕后提交当地工商部门。


·广州市企业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我国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受各地区域性因素影响而略有不同,比如广州地处沿海城市,因为企业类型复杂多样,所以五险一金也因企业性质不同因而缴纳比例各......

·公司法人章使用范围是什么?
      公司法人章使用范围是什么一、公司法人章使用范围是什么?法人章在规定的有限用途内使用,如税务申报。开支票等。在法律上,盖章是法人的行为,而不是一......

·因疫情裁员公司要赔偿吗?
      因疫情裁员公司要赔偿吗?要赔偿,属于非法裁员。合法裁员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裁员,并支付经济性补偿。非法裁员为未按照法律规定裁员,是需要支......

·醉驾身亡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进行赔偿
      醉驾身亡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进行赔偿酒后驾车,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车属法律禁止性行为。《最高人民......

·什么叫中小企业融资租赁?
      什么叫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中小企业在发展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十分强烈,当有融资需求时,企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融资。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壮大和金......

·公司法律责任承担声明有哪些
      公司法律责任承担声明有哪些具体内容公司法律责任承担声明是公司对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做的一个公示,这一声明明确了公司的法律责任,有利于公司......

·公司法人需承担的责任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人需承担的责任主要是什么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处于权力的核心地位,同时权力受到制约,并且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并且公司在经营的时候,对......

·公司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
      公司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况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一是,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一、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是由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来决定的,在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的基础上,企业的管......

·公司法规定股东忠实义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规定股东忠实义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公司法规定股东忠实义务的规定是在公司法当中的第148条当中规定公司的一个高级的管理人员,比如说董事间是必......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析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析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概念并购重组实际上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市场的通常说法。包括上市公司收购、资产重组、股份回购、......

·常见的企业融资手段有哪些
      常见的企业融资手段有哪些企业根据自身发展资金的需要,会选择融资,获得足够的发展资金,当然融资也不是唯一的获取资金的手段。企业在有融资的想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