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前财产保全中案外人提起异议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对诉前保全的标的主意权利,除了通过利害关系人提出复议外,还可通过案外人提出异议的道路来解决。首先,案外人认为法院采用的诉前保全措施侵害其合法权益,应当有权利提出自己的主意,通过法律来掩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五条明确规定“国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掩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其次,诉前保全的裁定一经送达利害关系人即产生法律效率,法院采用诉前保全的措施是根据生效的裁定进行的,因此法院采用的诉前保全措施应属于法院的履行过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产生法律效率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国民法院履行。”再者,在履行过程中,案外人认为法院采用强制措施履行的标的侵害其合法的权益,有权向法院提出异议并主意自己的权利。《规定》第70条第一款作了明确的规定“案外人对履行标的主意权利的,可以向履行法院提出异议。”综上所述,案外人在诉前保全阶段提出异议,对法院采用的诉前保全措施履行的标的物主意权利,实用履行程序中处理案外人异议的有关规定,是有法律根据的。

    法院受理案外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履行过程中,案外人对履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履行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断履行。如果创造判决、裁定确有毛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从该条文规定可知,对异议要“依法定程序”进行审查,但“法定程序”是什么?没有作明确的规定,实践中操作起来确有难度。为了便于实践操作,最高国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对案外人异议的具体操作程序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使“法定程序”更加具体化,更易于解决实际问题。《规定》第70条第二款规定“案外人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情势提出,并供给相应的证据。以书面情势提出确有艰苦的,可以容许以口头情势提出。”该条款确实对处理案外人异议的操作程序作明显的细化,进一步解释民诉法规定的“法定程序”,解决了处理案外人异议程序上的两个问题,即案外人提出异议必须以书面(或口头)提出并供给相应的证据。联合以上的两个规定,可得知处理案外人异议的程序模式,即案外人书面提出异议书(或口头提出异议)-案外人供给相应的证据-法院对异议的审查。


·小产权房可以诉讼保全吗?
      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在购买的是在建乡产......

·最新诉前财产保全程序?
      最新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有哪些一、最新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有哪些1、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

·申请证据保全申请书该要怎样写?
      证据保全申请书一般由三部分组成:首部要写清标题、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案由;正文要写明证据保全的事实和理由;尾部要写明申请书所呈送的法院名称、申......

·没有诉讼金额标的可以保全财产?
      没有诉讼金额标的可以保全财产?没有诉讼金额标的不可以保全财产,财产保全超过诉讼标的范围是不可以,并且财产保全的申请需要由当事人提出。利害关系人......

·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包括什么
      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包括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

·财产保全的一般期限
      向法院申请的诉前/诉讼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每次采取......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吗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吗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

·法院什么情况下解除财产保全
      法院什么情况下解除财产保全一、法院什么情况下解除财产保全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时,可以解除财产保全:1、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在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适用的条件有哪些?(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

·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给多少
      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给多少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费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

·诉前财产保全法律程序?
      诉前财产保全法律程序有哪些一、诉前财产保全法律程序有哪些1、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

·诉前财产保全一个月内诉讼才不会自动解除吗?
      诉前财产保全一个月内诉讼才不会自动解除吗?一、诉前财产保全一个月内诉讼才不会自动解除吗?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