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与个人签订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司与个人签订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1)要有不履行合同的事实(这是认定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   
  ①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   
  ②当事人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  
  ③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④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等。
  (2)不履行经济合同的事实,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引起的。
  (3)当事人的过错,可分为故意违约和过失违约两种:  故意违约:是指当事人明知自己的某一行为将给合同履行造成不良后果,却放任此种行为的发生(如收到货物,无故拒付贷款等);  过失违约:是措当事人应当预见自己的某种行为可能给合同履行造成不良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到了,但因轻信此种后果可能避免,而没有取必要的措施,致使后果发生,造成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  但不论是故意还是过失违约,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 承担违约责任方式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 、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 、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 、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4 、其他补救措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
  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上述的资料,公司与个人签订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很多条件,比如一方没有支付酬薪,或者因为当事人过错进行违约。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也有很多种,包括支付违约金等等。


·公司法代位诉讼的特征主要是什么
      我国的公司法当中所规定的代位诉讼其实就是主要为了维护股东的利益的,股东虽然有权利过问公司的经营状况,但是个人却没有资格私自处理公司的财产,当......

·公司法同股不同权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同股不同权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在股份制公司里面,公司的股份被分割为很多份,由不同的投资者持有,一般情况下,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享有平等的权......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的审批条件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的审批条件1、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申请对象:从事食品及其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3、主......

·公司倒闭辞退孕妇应该怎么办?
      公司倒闭辞退孕妇应该怎么办?公司倒闭辞退孕妇应该向有关部门来进行投诉,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是不能够辞退孕妇的,或者是要求相关的方面赔偿金,不管怎......

·企业并购重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并购重组程序是怎样的一、关于并购重组并购重组是两个以上公司合并、组建新公司或相互参股。它往往同广义的兼并和收购是同一意义,它泛指在市场......

·公司法财务问题主要有哪些?
      公司在运营的过程中,由于经营者、领导者的能力不足等缘由,有时会导致公司财务问题的出现。针对此种现象,公司法对可能出现的财务问题进行了整理,分......

·公司法解散公司程序步骤
      公司法解散公司程序步骤每个公司每个企业都遵守着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创立并且运营着,但是如果一个公司要面临解散,同样也要遵循公司法中的规定按照相关......

·分公司能否独立对外签合同吗?
      分公司能否独立对外签合同吗?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财务、经营管理上隶属于总公司,无独立的法人资格,一般情况下是有总公司来对外承担责任的......

·公司被并购重组审核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被并购重组审核流程是怎样的一、公司被并购重组审核流程是怎样的?(一)受理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50人以下);(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的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三档:10万,3......

·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包括了哪些
      民事责任1、损失赔偿责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过失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就该损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张赔偿责......

·公司法人有名誉权吗
      公司法人有名誉权吗一、公司法人有名誉权吗?《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