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业主不交物业费有什么后果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如今的小区都是由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当然,这也需要小区的业主们按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交纳相应的物业费。但有的情况下,可能出现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情况,那么此时会有什么后果?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业主不交物业费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进一步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
  二、不交物业费或被列入黑名单
  另外,物业公司提供了相应标准的服务,而少数业主住户却长期拖欠物业费,也将建立黑名单制度。进入黑榜后,不诚信的业主各个方面都将受到制约。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
  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但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由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四、物业费交多少怎么确定?
  (一)物业管理费如何确定
  物业管理公司为你业主或用户提供的不同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有不同的。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时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用户协商而确定的。而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要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具体来说,有些项目是一次性收费;有些项目则是定期收取的,有些项目的收取方式较为灵活。具体情况也要看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二)物业管理费确定原则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所以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也不能违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
  (三)物业管理费必须明码标价
  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要是出现了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情况,要先看一下具体是因为什么原因不交,若是因为物管公司没有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这种情况下不交物业费,那么还说的过去。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对物管公司构成违约,那么就需要业主构成违约责任。


·觥筹交错之间,免不了被劝酒几杯,几杯下肚侥幸心理作祟就想着开
      觥筹交错之间,免不了被劝酒几杯,几杯下肚侥幸心理作祟就想着开车上路。但是如果你认识到醉酒驾驶机动车几年不能考驾驶证的严重性,你或许就不会这么......

·车祸赔偿标准按什么时间的收入标准计算
      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一、交通事故医疗赔偿什么时候下来?
      一、交通事故医疗赔偿什么时候下来?交通事故医疗赔偿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伤害发生之日计算......

·交通肇事逃逸罪法律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罪法律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交通肇事逃逸罪法律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每个人都知道醉驾是危险的行为也时刻提醒身边的人不要酒后驾车,
      每个人都知道醉驾是危险的行为也时刻提醒身边的人不要酒后驾车,但是还是会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往往在这种情况下非常容易出现严重的交通事故,......

·单方车祸致伤费用具体包括哪些
      一,单方车祸致伤费用具体包括哪些1、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

·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是怎样的
      买房几乎可以说是生活中最大的一项支出了,可有时购房者交了钱却迟迟不见房子,逾期交房能退房吗?房款不是一笔小数目,逾期交房违约金应该怎么赔?造成......

·成都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
      成都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一、成都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对于大多数机动车来说,车船税每年都要交。一般来讲,每个城市的地税就负责收此税,或是由交警队代......

·一、交通事故协商赔偿后可诉讼吗?
      一、交通事故协商赔偿后可诉讼吗?交通事故协议书签订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吗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吗人防工程在生活中不难发现,由于城市的土地资源紧张和避免建筑面积的浪费,人防工程往往成为地下车库等设施。那么作为业......

·在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担责任,但是如果试乘者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一、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什么吋候做伤残鉴定好?
      一、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什么吋候做伤残鉴定好?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做伤残鉴定的时间规定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