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债务清偿证明书怎么写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债权债务清偿证明书怎么写债权债务清偿证明书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并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债权债务问题的增多,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处理债务债权问题过程中,当所有债务得到清偿后,债权与债务双方在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终将划上一个句号,债务人最终应该出具一份清晰有效的《债权债务清偿证明书》。
  一、债权债务的概念
  (1)债权概述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2)债务概述
  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从经济意义看,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
  二、部分债权债务的清偿原则
  我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消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我国《企业破产法》草案第115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三、债权债务清偿证明书范本
  债权债务清偿证明书
  我个人财产出资的市区单位因经营不善拟向工商局申请注销,债权债务已经清理完毕,如有债权债务全部由(法人)负责处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请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在社会生活当中,由于涉及的债权债务主体十分复杂,债务债权清偿证明书的具体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根据实际事件的情形而定。目前较为常见的债务债权清偿类别,即有涉及个人的问题,如离婚债务债权问题、遗产债务债权问题等,又有涉及法人团体的问题,如企业破产债务债权问题等。


·法院对变造企业债券罪如何裁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以使用为目的,仿照真实有效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制作的假的股票......

·对方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办一、对方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办?民间借贷案件中,债务人暂时无能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债务人有履行......

·如何查找公司债券怎么购买?
      如何查找公司债券怎么购买?公司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一般公司都会发行,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当公司要向外借债务时就会发行公司债券,这种债券不是物品......

·网贷欠了两万应该怎么办?
      网贷欠了两万应该怎么办?现如今,网贷是越来越多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是经常都可以看到大街小巷到处贴满了贷款的广告信息。但是我们却无法辨认真......

·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效力?合同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亲笔签字确认成立,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违背了生效要件,一般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也......

·关于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在诈骗类的犯罪当中,比较常见的就是普通的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然而这其中还包括了合同诈骗罪、保险诈骗罪、贷......

·别人欠钱我两百块钱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我两百块钱不还怎么办一、别人欠钱我两百块钱不还怎么办欠200块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退伍军人贷款有什么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贷款有什么优惠政策一、退伍军人贷款有什么优惠政策?关于退伍军人的安置,国家一直都有优惠的政策。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

·生产、销售假药罪罚款怎么罚?
      生产、销售假药罪罚款怎么罚?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罚款怎么罚?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之后并不会责令犯罪分子支付罚款,而是需要支付罚金。根据《......

·新刑法欺诈发行债券罪怎么判刑
      新刑法欺诈发行债券罪怎么判刑?欺诈发行债券罪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民间借贷是什么意思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担保人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担保人债权如果需要转让的需要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且需要通知债务人,才能使得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在合同签订的同时,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