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书上能不写小孩抚养权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离婚协议书上能不写小孩抚养权吗?1、离婚协议最主要内容为:是否离婚,小孩的抚养权问题,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把以上三大问题解决了,在离婚协议上约定好,方可进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及当事人婚后财产是否平均分配的重大利益。2、婚姻登记条例(2003)第十一条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3、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二、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三、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当天就可以办好。四、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五、《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至少包括子女抚养权,共同财产分割,住房分割,不抚养子女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金额,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凭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一般3个月左右审理完毕,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一、怎么规定婚姻法中的小孩抚养费吗?
      一、怎么规定婚姻法中的小孩抚养费吗?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需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还要结合小孩的实际需要来参考以及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

·离婚诉讼中能否变更诉讼请求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离婚诉讼中能否变更诉讼请求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允许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允许变更的期限问题。根据《最......

·家庭暴力的定义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

·判定抚养事实的标准是什么?
      判定抚养事实的标准是什么一般父母离婚后法院是会根据情况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其中一方的。当然大多数情况下双方都是想要拿到孩子抚养权的,那么在双......

·结婚一个月离婚男方的彩礼该退吗
      一、结婚一个月离婚男方的彩礼该退吗?这种情况如果男方要求退回彩礼的话法院有可能会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

·公民被行政拘留会通知家属吗?
      现实中可能会有些公民没有知会家人就独自出门,却因为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被交警直接带走并被拘留起来。被拘留也就相当于是与外界甚至是家人失去了一切......

·新婚姻法离婚条例是什么?
      离婚问题困扰着很多结婚的夫妻,解决的过程中难以平衡双反高的利益。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候需要去解决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去哪权的问题,在婚姻法中有详......

·起诉离婚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

·可撤销婚姻的范围有哪些,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大多数人都认为,只要夫妻双方去民政局登记结婚了,那么他们之间的婚姻就是有效的,其实不然,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婚姻也可能是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

·作为夫妻双方的丈夫一方
      作为夫妻双方的丈夫一方,因为欠了债务跑路了或者给妻子和家庭造成伤害了,这个时候妻子想要离婚该怎么办。律图小编会对这种情况做详细的说明。妻子举......

·武汉婚姻律师咨询诉讼离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武汉婚姻律师咨询诉讼离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武汉婚姻律师咨询诉讼离婚的一般程序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

·哪几点离婚娃娃抚养权要不到
      哪方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哪方优先有孩子额抚养权。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