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派出所会受理重婚案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派出所会受理重婚案吗?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受理重婚罪的,因为重婚罪在刑诉上不是公诉犯罪,是自诉犯罪,是需要你去法院起诉的。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所以,重婚案件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有案件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之规定,被害人之外的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公安机关有案件管辖权。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6条第一项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重婚罪是一种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败坏社会道德风尚,不利于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我国国情、道德观念、历史传统、社会信仰决定了,重婚是一种应该受到严厉道德谴责、进而需要刑法管制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因此,公安机关不但有权立案管辖,而且应当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应否对该重婚案件提起公诉或免予起诉。二、犯了重婚罪会有什么处罚1、刑事处罚: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民事处罚: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刑事惩罚重婚者是手段,保护无过错方的婚姻家庭权益才是目的。为此,中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对重婚者则具有惩罚性。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公诉案件不同于自诉案件,会涉及到第三方监察机关的介入,且公诉案件的性质相比较自诉案件而言更加的严重,自诉案件只需要当事人自己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情况做是否立案的决定,而公诉案件则要检查机关起诉。
  
  
  


·婚后共同财产的范围具体是什么
      婚后共同财产的范围具体是什么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

·离婚的时候小孩大了抚养费吗?
      离婚的时候小孩大了抚养费吗?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

·一、可先离婚后分割财产吗?
      一、可先离婚后分割财产吗?可先离婚后分割财产的,财产分割前一般是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办理离婚登记后,再按协议书的约定分割财产,或者依据法......

·一、要求离婚返还分担抚养费可以吗?
      一、要求离婚返还分担抚养费可以吗?是可以的;有权请求在发现孩子非亲生的情况下是有权要求返还孩子的抚养费等。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

·一、离婚财产举证不知卡号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举证不知卡号怎么办?(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抄录即可;(2)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3)对方......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由于一些原因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起诉离婚的,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如双方是已经持有法律承认的结婚证的,起诉方......

·起诉离婚多久下传票给被告?
      起诉离婚多久下传票给被告?一、起诉离婚多久下传票给被告?1、法院立案后,一般来说在5日内,会将传票、送达回证与起诉书副本等材料一起送达给被告......

·女方应悉心抚养孩子,另一方的抚养费怎么给?
      女方应悉心抚养孩子,另一方的抚养费怎么给?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

·男女未婚同居,分手时男方买的车能分吗?
      对于男女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遵守以下的原则:  1、依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仍归其个人所有;  2、对于属于双方共同共有......

·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哪些
      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哪些女性由于生理心理特点,大多对孩子更有耐心、更富于牺牲精神,因此在父母之爱不能两全的时候,留住母爱,一般情况下,......

·女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条件
      女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条件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

·离婚立案需要带结婚证原件吗
      离婚立案需要带结婚证原件吗随着人民婚姻观念的开放化,很多人对于离婚已经不像之前人们的恐惧态度。所以,目前社会上因为各种原因离婚的案件越来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