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过年加班工资是哪几天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员工过年加班工资是哪几天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中的规定,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如果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补休等方式代替。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其他放假时间加班的,应首先安排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如果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二、加班费计算公式:劳动者自愿加班,是不能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加班工资的。只有当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时,才需支付加班工资。1、正常工作日安排加班的,需支付1.5倍工资工作日加班费计算方式:月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2、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需支付2倍工资休息日加班费计算方式:月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3、法定休假日安排加班的,需支付3倍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费计算方式:月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
  
  
  


·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如何做?
      一、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如何做1、是看鉴定的级别有没有问题,你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

·公务员工伤认定及补助的规定是什么?
      公务员工伤认定及补助的规定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公司十年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公司十年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企业不及时与职工订立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甚至于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法》第......

·在我国误工费的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误工费的主体是怎么规定的?受损害的伤者本人是主张误工费的主体。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

·劳动法辞退员工多久可以拿工资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

·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具体是什么?
      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具体是什么?大部分的人都认为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是一样,容易把它们弄混淆。其实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是很大的。工程内容......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三的最新内容是什么?
      在约束劳动关系领域,我国制订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两部主要法律。为了辅助该法实施,还制定了一些包括仲裁法在内的诸多附属法。在这之中,劳动合同法......

·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
      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依据《建筑法》和《建筑管理条例》的要求,各省、直辖市、行政区都因地适宜的相继出台了自己的工程治理管理......

·太原工伤鉴定费用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工伤鉴定的话会产生一系列的事情,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比较关注的就是工伤鉴定的费用,毕竟这是一项非常现实的问题,因此大多数老百姓都想......

·辞职后怎么领取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
      辞职后怎么领取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

·公司试用期辞退员工资多久结清
      公司试用期辞退员工资多久结清可以当天结清工资,也可以在15天内办理好交接手续后结清工资。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补偿标准是什么?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补偿标准是什么?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劳动者在转正后,单位非法解除与其的,其单位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