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年底辞退员工补偿多少?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司年底辞退员工补偿多少?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年终奖方面,要按照员工的工作月份占一年的比例来享受年终奖,但员工要举证证明公司有年终奖及年终奖已发放。因此,若公司不给年终奖,员工只能等到年终奖已发放时才能申请仲裁。职工被辞退时,可以向企业索取“辞退证明书”,并以此向失业保险部门进行失业登记,按失业保险的有关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和医疗补助费;对辞退处理不服,可以按《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在规定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二、哪些情况公司辞退要给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2、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4、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综上所述,有些公司会在年底对一些员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只要不是员工存在重大过错,公司辞退都应当给补偿。辞退补偿分为两个标准,如果是和员工协商一致的,或者员工患病不能继续干活,则根据其入职年限按年头补偿,如是非法辞退,则需要在经济补偿金基础上加一倍。
  
  
  


·人防工程质保期在我国是怎样规定?
      人防工程质保期在我国是怎样规定?人防工程作为我国非常重要的一项工程,对于我们社会的安全保障具有重大意义。因此,我国对于人防工程的质量是相当......

·虚假诉讼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工作吗
      可以上班的。当事人因为涉嫌犯罪而被取保候审的,并没有因此而被剥夺劳动的权利,在遵守刑事诉讼法有关取保候审规定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正常上班工作......

·哺乳期劳动合同顺延可以离职吗
      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

·老板拖欠工资公司赔偿吗
      拖欠工资公司赔偿吗根据劳动法规定: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经济补偿金。2、......

·在校学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么
      在校学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么可以。根据以下两点:《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者,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或者“未毕业大学生,签订......

·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工资,需要怎样办理
      一、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怎么样去讨回工资?(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1、用人单......

·工厂的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工厂的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在我国,大多数的土地使用权都是有年限的规定的。不同用途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不一样的,在城市经济较为不发达的地方,有很......

·缓刑人员工作是否可以继续
      为了给予涉及的刑事犯罪程度较轻的犯罪人适度的法律教育一般是会处以缓刑,但如果是正在就职的劳动者被处以缓刑,肯定对自己的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重......

·劳教算不算无犯罪记录
      劳教不算犯罪记录。劳教不算犯罪但是有案底,劳动教养只是一种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

·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大部分的农民工文化水平都比较低,除了在家有几亩薄田外,更多的还是依靠外出打工来养活家人。在这种情况下,要是出现拖欠他们工资的情况,很多都不知......

·一、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一、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需要。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
      需要。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户口复印件(首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