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算法应该怎样计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算法应该怎样计算一般而言,周六周日通常是休息日,在双休日安排加班的,应当支付2倍的加班工资。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劳动者,他们的休息日并非固定在周六周日,也有可能每周2个休息日是不连在一起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定节假日,尤其是长假中的工作时间尤其需要注意。虽然这次中秋、国庆长假的加班费计算已经明确,如果劳动者在长假的前4天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后4天加班且单位不安排补休的,则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但这个计算方法对于上述所说的休息日不固定的劳动者而言,并不完全适用,如果根据正常排班表,后4天是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日,则只需按照正常的日工资支付工资。当然,前4日因为属于法定节假日,不论是否属于正常工作日,都应当支付3倍的加班工资。二、用人单位如何支付加班费一般而言,值班的劳动者不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也没有具体的生产经营任务,相比加班而言,值班的工作量要小,有事则忙,无事则闲,甚至在保证正常秩序的情况下还可以休息。由于值班的时间长短和报酬等问题,法律和规章均无明文规定,是否需要值班、值班时间的长短及报酬支付问题,在实践中通常由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加以规范,而值班人员的报酬(通常会被称为值班费、值班津贴等)标准要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和加班情况下的劳动报酬,因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对值班与加班的争议一直比较大。为此,建议用人单位在安排法定节假日值班时,能事先向劳动者阐明值班的内容、时间、要求以及值班报酬等,避免事后不必要的争议。由此可见,并非所有的在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劳动者都能获得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当然,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为了逃避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到公司值班,而值班的内容则是劳动者工作的延续,或者安排具体的生产经营任务给劳动者,这样所谓的值班就应当确认为加班,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为了鼓励您在节假日出游,节日消费市场,法定节假日通常与换班调休联系在一起,也就形成了我们现在所称的长假。并不是在长假期间工作都应支付3倍的加班工资,而是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才支付3倍工资。目前我国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有1月1日元旦当日、大年三十至年初二、清明节当日、5月1日劳动节当日、端午节当日、中秋节当日以及10月1日至3日国庆节,共11天。而像这次长假,由于后4天是换班调休的,也就是说,后4天是等同于平时的休息日,如果在这4天内安排加班的,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需要节假日加班的,应积极的说明这类加班时间。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这类劳动者的加班工资,一旦不予支付的,相关的劳动者可以到我国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处罚这类违法用人单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0级工伤能赔多少钱
      10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

·辞退员工代通金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辞退员工代通金的适用情形是什么?(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

·一、待岗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金吗?
      一、待岗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金吗?待岗并不是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应当发放生活费,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你的情况应当签订无......

·工程延误违约金多少才算是合法的?
      一、工程延误违约金多少才算是合法的?只要不超守实际损失额的百分之三十都是属于合法的。第一个违约金的数额在工程开始之前就应该由双方商定好......

·在我国请律师工伤认定多少钱
      工伤所涉及到的工伤赔偿款一般不是一个小的数目,有的时候,如果个人不聘请律师的话,肯定员工本人对于工伤赔偿的相关事项没有专业的律师熟悉,可能因......

·经济补偿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经济补偿金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经济补偿是按应发工资计算,而不是按实发工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

·员工签订工资协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们知道,员工入职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样,在协商工资变更时还需要签订工资协商合同。那么,员工签订工资协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

·职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职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期......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什么?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什么?建筑工程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的,就需要对工程和分项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然后完成工程的验收报告,在......

·兼职引发的劳动争议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因企业职工流动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中规定:“企业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在其他单位业余兼职(即......

·计件工资制如何计算加班费
      计件工资制如何计算加班费1、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在完成计件定额后,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企业也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