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贿罪数额新标准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行贿罪数额新标准是多少?
  
  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二、对行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行贿罪情节特别严重有哪些情形?
  
  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1、行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并具有司法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综上所述,为很好的打击行贿犯罪,最高法出台过相关司法解释,其中对立案及情节认定做出规定,行贿犯罪数额三万的认定数额较大,达到立案标准。但是,如果行贿犯罪分子有特别的情节,在一万以上的也能追诉刑事责任。
  
  


·盗墓刑法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墓刑法立案标准是什么?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行为是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这里的盗掘,是指未经国家文化主管部门......

·最新生产、销售劣药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生产、销售劣药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生产、销售劣药罪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

·检察院量刑1到1年半能判多久
      检察院量刑1到1年半能判多久?人民法院具体怎么判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法院不一定会采取检察院的量刑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条,人......

·刑事案件申请抗诉由谁提出?
      一、刑事案件申请抗诉由谁提出?由有异议的一方提出,申诉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据:按照《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

·法律上有没有刑拘37天还没批捕的?
      一、法律上有没有刑拘37天还没批捕的?没有;如被刑事拘留37天,检察院也没逮捕,公安局也没放人的情况,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向上级部门举报。一......

·四川省挪用资金罪标准数额较大的是多少钱?
      四川省挪用资金罪标准数额较大的是多少钱?挪用资金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挪用本单位资金超过三个月......

·盗窃罪怎么判初犯,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很多人由于一时的贪念或者其他原因而盗窃他人甚至国家的财产而锒铛入狱。盗窃罪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罪名,但是犯人的判刑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判决,......

·环境监管失职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环境监管失职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

·刑事拘留会被拘留多长时间
      刑事拘留会被拘留多长时间一、刑事拘留会被拘留多长时间(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距离后的3日内......

·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非法持有毒品罪的量刑,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下: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

·聚众斗殴一方持械怎么判刑
      涉嫌聚众斗殴罪。其中,“持械”的从重处罚,如果对他人造成重伤害的,对伤人者按照故意伤害罪论处。《刑法》对聚众斗殴的处罚:第二百九十二条 ......

·怎么对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区别
      怎么对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