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诈骗报警与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合同诈骗报警与诉讼的规定是什么?合同诈骗应该到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合同诈骗的诉讼是由检察院提起的,但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合同诈骗属于公诉案件。合同诈骗属于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77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包括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合同诈骗案件的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类似于合同诈骗案件,其实在人民检察院公诉之后,因对方的诈骗行为给自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的,但这时候向法院递交的诉讼状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或者受害人可以在合同诈骗的刑事案件审结完毕以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合同诈骗罪判刑多少年,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生活中有些人会采用投机取巧的方式去获得利益,例如诈骗。现在诈骗的方式百出不穷,有些公民的法律意识较为薄弱,则较容易被别人欺骗,例如签署合同时......

·口头合同是否有效,口头合同有效吗
      口头合同是否有效,口头合同有效吗合同的形式常见的就是书面和口头,而这其中口头合同相对产生的风险比较大,但使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也是大有人在。那......

·家具购销合同样本
      家具购销合同样本一、家具购销合同样本是什么?家具购销合同第一条 家具名称(文本中所指家具包括生活家具和办公家具)│家具名称│商标│规格型......

·合同履行抗辩权应满足条件是哪些 在我们的合同中我们应该执行
      合同履行抗辩权应满足条件是哪些在我们的合同中我们应该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所以,不管我们在哪个合同中都需要履行合同上所规定的义务,任何的合同......

·特许加盟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特许加盟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在当今社会,许多知名企业选择以特许加盟的方式为自身扩大知名度和引进资源成本。在特许加盟的过程当中,合同的签约是......

·如果合同到期了甲方提出离职应该怎么赔偿
      如果合同到期了甲方提出离职应该怎么赔偿一、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

·合同诈骗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对于合同诈骗犯罪来讲,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换言之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时效,那么就不能再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合同......

·赊销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赊销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一、赊销合同的签订需注意的几个要点:1、合同最好由本企业起草拟定,如果对方是强势企业,要求执行他们的文本,尽量协......

·民法总则阴阳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民法总则阴阳合同效力怎么认定?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许多人都接触过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约定的法律保障,一......

·复印机出租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复印机出租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复印机作为常用的日常办公用品,在生活当中的运用是非常普遍的,而且基本上公司都配备的有复印机的。可是有的时候公民可能......

·赠与合同模板的介绍 1.模版格式 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
      赠与合同模板的介绍1.模版格式赠与合同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

·合同到期多久可以认为合同终止?
      合同到期多久可以认为合同终止?一、合同到期多久可以认为合同终止?合同到期后,合同立即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