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小孩算不算事实婚姻?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有小孩算不算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有没有孩子不影响对事实婚姻的认定。事实婚姻成立的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1、男女双方的同居。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二、事实婚姻的法律特征包括哪些?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综上所述,有些男女不结婚登记一起生活,生育小孩,是否构成事实婚姻要看具体情况,符合事实婚姻要件,比如双方长期生活,对外夫妻自居,并且达到建立夫妻关系的必要条件的,可以认定事实婚姻。我国法律并不保护这种情况,要对双方征收罚款。
  
  
  


·离婚需要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需要财产怎么分割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国家赔偿立案是什么规定?
      近几年,我国的法律制度越来越完善,国家为了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受到侵害,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法律,其中就包括了国家赔偿法。人们在自己的权益受到国......

·国家正当防卫怎么定
      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

·一、夫妻婚前的财产应归谁所有?
      一、夫妻婚前的财产应归谁所有?夫妻婚前的财产除非有约定,否则就归各自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

·山东省离婚精神赔偿标准确定因素有哪些?
      一、山东省离婚精神赔偿标准确定因素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精神损害赔偿是指由于配偶一方的过错,造成无过错方精神上的痛苦和内心的创伤,导......

·一、起诉离婚后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后转移财产怎么办?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

·在我国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在我国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怎么办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影响抚养费的具体因素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如果父或母一方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话,就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是这个抚养费的数额是多少呢,这就要了解清楚影响抚养费的具体......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我国现在非常重视依法治国,所以国家对于公民的权利保护力度也是比较大的,当公民在行政案件或者刑事案件中受到国家的工作人员对权利侵害的是可以依法......

·离婚后不按时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离婚后不按时给抚养费该怎么办1、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和第九......

·婚姻法中重婚的界定是什么?
      婚姻法中重婚的界定是什么?一、婚姻法中重婚的界定是什么?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当事人需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其中就包括了离婚起诉书,当然还要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才行。那您知道这个起诉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