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轻微刮碰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轻微刮碰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吗
  
  一、轻微刮碰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吗?
  
  轻微刮碰交通肇事逃逸一般不构成犯罪,可处200-2000元的罚款,也可以并处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在一起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个以上重伤的;;
  
  2、在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负同等责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没有能力赔偿的;
  
  4、在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并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没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车子有问题,没有及时修理并驾驶的;
  
  (4)知道是没牌子或者是报废的车还驾驶的;
  
  (5)驾驶的车有严重超载的情况;
  
  (6)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随着我国人均机动车拥有量越来越高,城市道路交通建设跟人均机动车拥有量的发展速度很明显是不成正比的,所以这种轻微刮蹭的交通事故有的时候可能也很难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都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能说一丁点社会责任都不想承担。
  
  
  
  
  


·自己打车祸官司需要哪些证据,车祸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自己打车祸官司需要哪些证据,车祸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处理车祸,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就是打官司。向法院起诉的原告都是......

·交通事故报警应该怎么做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第一时间,大多数的人都知道应该报警处理,当然这可以说是比较好的处理方式。但也有不少的人其实并不清楚交通事故报警的具体应该怎么......

·车辆损失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
      车辆损失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一、车辆损失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发生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

·当前网络社交媒体越来越普及,许多人喜欢在朋友圈内发表自己的言
      当前网络社交媒体越来越普及,许多人喜欢在朋友圈内发表自己的言论以获得他人的关注,朋友圈虽然属于个人应用的一种社交工具,但因其有着向多人公开表......

·一、人伤交通事故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一、人伤交通事故理赔流程是怎样的?理赔交通事故人伤的流程如下: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2、......

·生产许可证代办要提交哪些材料?
      生产许可证代办要提交哪些材料?一、生产许可证代办要提交哪些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例行(型式)检验报告;(3)环保、卫生证明等。二、......

·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是怎样规定的?
      破坏交通设施罪指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并造成交通工具毁坏、倾覆。这种犯罪行为对我国交通事业......

·医保需要交多少年才能享受终身
      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才可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

·交通事故调解的材料有哪些
      在当事人共同申请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调解的时候,要是符合调解的情况下,那么交警部门都会做出调解的。但此时,还需要当事人提供调解所需要的材料......

·电动车购销合同范本
      电动车购销合同范本电动车购销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电动车事宜,订立本合......

·音乐作品登记表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音乐作品登记表需要提交什么材料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驾驶员我们这里所讲的处罚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驾驶员我们这里所讲的处罚,主要是指公安交警部门对于一般交通事故当中所存在的将行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而不包括交通事故中受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