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转让如何交割?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股权转让如何交割?
  
  一、股权交割
  
  1.交割的概念
  
  交割,即指股权移交的标志,即转让的股权经交割后,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权的股东,而受让人成为目标公司股权的股东。交割的实点一般通过交割日来确定,即自交割日起,转让人不再是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而受让人自交割日起成为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
  
  2、交割阶段应当注意的主要问题
  
  (1)判断交割的先决条件是否满足
  
  (2)公司公章的交接,一般包括合同章、部门章和财务章等
  
  (3)公司营业执照的交接
  
  (4)公司财务账簿的交接
  
  (5)公司股东名册的交接
  
  (6)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交接
  
  (7)公司授权书的交接
  
  (8)公司章程的变更与交接
  
  (9)公司其他资料的交接
  
  (10)债权债务的交接与处理
  
  3.股权交割后的工作
  
  在股权交割后,还需要办理相关的一些手续,主要包括办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注销、占有登记手续和办理股权变动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股份转让后实际交割有何规定
  
  (1)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体办法另行规 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不得损害国家拥有的股份的权益
  
  (2)证券交易场所、证券保管、清算、过户、 登记机构和证券经营机构,应当保证外地委托人与本地委托人享有同等待遇,不得歧视或者限制外地委托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法人股东, 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获得的利润归公司所有。 前款规定适用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法人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5)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股权转让和其后的交割有着严格的规定的法定的流程,如果你要进行股权转让和交割,就得遵守相关规定,否则你与对方间的协定只能是废纸一张,你的权益将得不到任何保障。股权转让如何交割的流程和需要注意的点上文已经有了简单的介绍,只要依法办事,法律就不会吝惜为你提供应有的保护,偷懒避过法律的规定是不可取的,希望您千万注意。
  
  


·在我国违章停车处罚多少
      在我国违章停车处罚多少钱停车的时候,必须要按照规定的停车位置停车,如果违章停车的话,不仅会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而且也需要承担违章的法律后......

·交通事故责任书主责要吊销驾照吗?
      交通事故责任书主责要吊销驾照吗吊销驾驶证是驾驶员有违章情况导致发生了交管事故,交管部门对驾驶员的一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一般商业车险最低怎么买?
      一般商业车险最低怎么买?一、商业车险怎么购买原则一:优先购买足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购买汽车保险时应该将保持赔偿他人损失的能力放在第一位,否......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是比较常见的,而此时为了对事故做出处理,同时也对伤者做出赔偿,就需要对伤者的伤残情况作出鉴定。那么这个伤残鉴定程序具......

·交通事故不算工伤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不算工伤的具体情形是什么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

·车祸发生死亡责任怎么划分责任
      车祸发生死亡责任怎么划分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

·占有改变与简易交付的概念是什么
      占有改变与简易交付的概念是什么?财产出让人将其特定财产让与他人,同时又与受让人约定债权关系并依此仍保留对该财产实际占有的复合法律行为。简易交付......

·撞车逃逸交警怎么处理?
      撞车逃逸交警怎么处理?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一)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能缓刑吗?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能缓刑吗?一、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能缓刑吗?交通肇事逃逸是不可以判缓刑的,判缓刑的条件也只限于很少例如逃逸后主动自首......

·刑事案件先交罚金都是缓刑吗
      一、刑事案件先交罚金都是缓刑吗?不一定,罚金仅仅是附加刑,与主刑没有直接关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罚金与缓刑无关,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

·一、交通事故颅骨修补术后伤残等级鉴定什么时候做最好?
      一、交通事故颅骨修补术后伤残等级鉴定什么时候做最好?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

·飙车扰民会受什么处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