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辞退员工?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辞退员工?没签劳动合同不可以辞退员工,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的合法辞退员工的条件,就包括有双方协商一致来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是存在着过错的情况之下。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又认为需要该劳动者,那么用人单位则同时要承担相应的风险,例如劳动者后期主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即使和该劳动者订立劳动者放弃劳动合同保障的权益,也因为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二、没签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但在实践中,仍有不少企业与其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这种情况一般被称为“事实劳动关系”。从劳动法原理上分析,劳 动争议应否受理,是以争议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围来确定,而不是以这种关系是否合乎法定形式来确定的。事实劳动关系尽管存在建立形式上的缺陷,但仍然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因此,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诉,有关机构应予受理。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时常可以看到有一些劳动者,他们进入到用人单位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对于劳动者来说的话并不是一种保障,所以在此状况之下的话,必须要积极的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作用人单位也会受到惩罚。
  
  
  


·劳动合同中什么情况可以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中什么情况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

·重病员工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直接走人?
      生活当中,无论是什么场合下的合同,都是需要约定合同存续的期限的,这一点在劳动合同当中表明的是比较明显的,合同约定的期限,实际上也就是,劳动者......

·工程承包简易合同书怎么写?
      工程承包简易合同书怎么写?在一项建设工程中,包含各种类型的合同,如建设工程的承包、转包合同,我们比较常见的则是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和承包方......

·劳动合同法同一单位离职后还可以入职吗?
      劳动合同法同一单位离职后还可以入职吗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重新入职的,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就可以。当然,如果原来在该单位工作时的表现不......

·公司辞退员工应该提前一个月吗?
      公司辞退员工应该提前一个月吗?公司辞退员工应该提前一个月的,因为法律规定用工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

·劳务派遣工可以转正吗
      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公司,所以不存在在用工单位进行转正的条件。但是一般在派遣到用工单位之后在劳务派遣期满之后,可能会和部分员工建......

·工伤认定报销比例是多少?
      只有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所受到的伤害才能被称为工伤,工伤认定是有不同的级别划分的,根据划分的不同级别,工伤的报销也是不尽相同的。正因如此,我们......

·解除劳动关系后保险怎么办?
      现代生活中,跳槽和辞职并不是新鲜事,个人会由于情感或者家庭的问题选择变更工作,这种情况下,就面临着和前公司接触劳动关系,结束劳动合同。一份工......

·员工聘用协议书怎么写?
      员工聘用协议书怎么写?一、员工聘用协议书怎么写员工聘用协议书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聘人):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

·在我国十六周岁算童工吗?
      在一些贫困的国家里面我们会发现即使是小孩子,也不得不外出打工补贴家用。这部分孩子其实多数都是属于童工的,而在我们国家是禁止单位招用童工。不过......

·一、不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一、不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