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轻伤赔偿最多多少钱?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交通事故轻伤赔偿最多多少钱?
  
  交通事故可以赔偿多少钱这就要以最终案件实情来进行给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了应当承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车祸致人死亡、残疾的赔偿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三、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
  
  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
  
  (一) 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 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 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 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 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二) 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1、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 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3、 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三) 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1、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
  
  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 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 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的赔偿都是没有具本的标准,需要结合具体的发生情况来进行认定,不管是对于轻伤还是重伤都需要按交通法的流程来进行处理,对于双方在赔偿的时候也会按最终的责任认定来进行给予,从而可以取得该有的赔偿。
  
  
  


·店面想退租要交多少违约金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
      店面想退租要交多少违约金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

·一、旅游发生交通事故旅游公司怎么赔偿?
      一、旅游发生交通事故旅游公司怎么赔偿?按实际发生的事故来进行赔偿;旅游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往往牵扯到多方的责任,尤其是对组团社和地接社之间的责......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

·交通保险报销误工费吗?
      交通保险报销误工费吗?一、交通保险报销误工费吗?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人都知道,开发商往往会先交付钥匙,然后购房者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人都知道,开发商往往会先交付钥匙,然后购房者就自认为已经算是收房了,那到底交钥匙是否属于交房呢?其实有时候拿到钥匙后再去看房的......

·退房要交违约金吗?
      退房要交违约金吗并非所有退房的情况都要求购房者支付违约金。退房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主要为开发商并未违约,也没有采取不当行为,而购房者执意要......

·一、为了不会构成醉驾的驾驶员喝酒后多久可以开车?
      一、为了不会构成醉驾的驾驶员喝酒后多久可以开车?为了不会构成醉驾驾驶员喝酒后十个小时左右可以开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

·汽车合同转让证明
      汽车合同转让证明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东西由于暂时没用而被闲置,拥有者则考虑将其转让。同样的,现在越来越多的老司机考虑换新车,就想把自己的汽车......

·保险对车事故有没有误工费赔偿?
      保险对车事故有没有误工费赔偿?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

·北京交通伤残护理法规的护理费是怎么计算的?
      北京交通伤残护理法规的护理费是怎么计算的?一、北京交通伤残护理法规的护理费是怎么计算的?(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2)无固定收入......

·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顺序是怎样的在赔偿顺序上应先在交强险项下赔付,超出赔付范围的,再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此外,在商业三者险中设置有......

·哪些交通违法行为要行政拘留
      哪些交通违法行为要行政拘留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