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辞退员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非法辞退员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1,建议与当事人和平沟通好,然后再办理相关辞退手续;2,要求对方在规定时间内马上移交手中相关工作和资料、财务等等,确保不要有遗漏(相关工作牌等一切只要与工作单位有关的东西全部上缴);3,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工作单位,不得延误;4,如涉及到工资等相关费用等,用打卡的形式予以打卡结算清楚;5,及时与客户等沟通,并将该人员已离职的消息告知对方,确保公司不受任何损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胜任、医疗期满以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该通知义务,则需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另外,在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例如:《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这类违法的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这类劳动者的劳动赔偿时,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要求进行相关的劳动仲裁,保护自身的劳动合法权益。办理时,还应提供自身与劳动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这类案件。
  
  
  


·一、劳动合同法病事假工资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病事假工资的区别是什么区别在事假不发工资,病假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工资。若出现员工请事假的情况,企业按照员工的实际工作......

·建筑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的格式是怎样的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二、合同协议......

·工伤中被抚养人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工作中因工受伤的虽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赔偿,但是对自身健康和家人影响毕竟很大,尤其是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的,给家人带来的伤害可以说是灾难性的,所......

·停薪留职人员要签劳动合同吗?
      停薪留职人员要签劳动合同吗?被雇佣者因为身体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长期为企业效力或者需要长期,这时,为了双方利益均能得到更好实现,双方通常会选择......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请求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有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请求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有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规定时间内没签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起要接受双倍工资的处......

·人身损害怎么赔偿误工费
      人身损害怎么赔偿误工费一、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一)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

·一、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的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的是什么?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本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本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劳动争议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在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劳动者往往会优先考虑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会去申请仲裁,诉讼解决劳动争议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可是即使是起诉也需符合一定的条件,......

·一、职工工伤与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职工工伤与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伤认定期内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双方同意,并对工伤赔偿等事项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

·一,浦东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浦东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

·没有劳动合同被辞退能得到补偿吗?
      没有劳动合同被辞退能得到补偿吗?一、没有劳动合同被辞退能得到补偿吗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双方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被辞退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