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隐名股东的股东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隐名股东的股东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一、隐名股东的股东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隐名股东的股东协议
  
  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实际出资额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元,其中甲方实际出资元,乙方实际出资元。
  
  甲方出资方式为(现金/实物),该出资在年月日已全部到位。
  
  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资金,逃避责任和风险。
  
  甲方对公司股份的认购出资,交由乙方以乙方名义对公司投资。
  
  第四百六十四条 责任承担与利益分配
  
  乙方为公司股东,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公司或工商登记资料。
  
  甲乙双方均以自己的实际出资通过乙方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如乙方先向公司承担责任后,其有权向甲方追偿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应份额。
  
  乙方以其名下在公司的投资比例取得的盈余分配,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分配。
  
  甲乙双方在公司的增资扩股、配股权,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享有,但需以乙方名义与公司产生法律关系。
  
  第八条 股权转让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甲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乙方须配合甲方实现该优先受让权。
  
  乙方转让股权全部的,由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产生新的显名投资人的名义,按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新的显名投资人为公司名义股东。
  
  第四条 权利限制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 保密条款
  
  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竞业禁止
  
  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和民事责任。
  
  第七条 其他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隐名股东的地位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
  
  综上所述,现在有些公司里面的股东是隐名的,不体现在股东名册中,其和名义股东签订一份股东协议,在里面写清代持期间注意的事项,包括名义股东责任义务,违约责任,股权转让事项及代持期限等。以后一旦双方发生纠纷,这份协议可以当做证据使用。
  
  


·企业合并就是控股合并吗
      不是。公司合并是公司间的行为,主体是参加合并的各公司。公司合并要由参加合并的各公司作出决议,要有合并各方公司签订协议。控股合并,是指一家企业......

·公司倒闭股东责任有哪些
      公司倒闭股东责任有哪些股东作为公司资金持有人,日常会行使法定的投票权等权利参与公司事项的决策。那么当公司经营不善时,公司倒闭股东责任有哪些呢......

·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
      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一、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9条规定,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每个公司也有自己的一套企业文化和公司章程,企业因为其类型不同公司章程也有区别。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最为......

·公司法对中小股东的保护如何体现?
      公司法对中小股东的保护如何体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的保护体现在:第一、扩展增加了股东的知情权。新《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

·公司中关于股东资金叫什么?
      股东资金叫什么股东资金就是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金额不得超过多少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金额不得超过多少倍?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这能够促进证券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的过程中的金额有着一定......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书需要注意什么?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书需要注意什么?在当今社会中,不缺乏公司与公司、公司与外企之间的合作,这样不仅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同时也是为了获得......

·公司法变更法人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变更法人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选举出来以后是不轻易进行变更的。但是如果发生了一些特殊情况,公司法人也不是说就必须是一......

·股价破净为什么股东还要减持?
      股价破净为什么股东还要减持?一般减持的原因有: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前景不看好;公司内部的领导权力的转移;抑或发现新的其他投资项目,急需资金;或者是股市......

·我们在公司内上班
      我们在公司内上班,是为了获得劳动报酬和更好的职业发展。如果,我们在签订了劳动协议但是因为个人原因需要离职,是否可以。签了劳动协议急辞职可以吗......

·集体企业改制产权问题怎么界定 集体企业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就是
      集体企业改制产权问题怎么界定集体企业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就是指我国的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在改制的过程当中,改制原因可能是各种各样的,但是目前我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