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与小三有孩子算不算重婚罪?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与小三有孩子算不算重婚罪?不一定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实婚姻挂上了钩。与小三在一起生活,并公开了夫妻的身份才可以认定为重婚罪,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对相关的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如果符合重婚的犯罪事实的,则可以按照重婚罪来判决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认定。
  
  
  


·一、长沙子女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长沙子女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在我国去法院怎么起诉抚养权起诉抚养权的前提是双方得离婚。
      在我国去法院怎么起诉抚养权起诉抚养权的前提是双方得离婚。1、你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小孩的抚养权,但最终法院会不会把孩子判决给你,要看你们双方抚养......

·构成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协议方式法定离婚条件?
      构成离婚的条件是什么一、协议方式法定离婚条件有哪些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

·没领结婚证算不算事实婚姻这不是事实婚姻了
      没领结婚证算不算事实婚姻这不是事实婚姻了,这个必须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同时双方满足了结婚实质要件的才可以。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男女结婚必备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男女在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结婚手续的时候,工作人员会对男女的条件作出审查,要是不满足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就无法领取到结婚证......

·只有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就是通过法院作出裁判,将夫妻双方的夫妻关系从法律层面上解除。并且起诉离婚的手段都是在协议离婚不果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也会出现起诉离......

·女方婚内出轨怎么办 女方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一、女方婚内出轨怎么办出轨的一般不主张离婚,第一选择是认真沟通,改善交流的方式和态度,如一方有过错,建议诚恳的赔礼道歉。如果决定离婚了,那么......

·财产公证的收费问题
      公证书是国家机关出具的具有很强的真实性和证明力,一般法院都会直接适用。      有人咨询,如果在婚前做一份婚前房产的公证......

·夫妻一方找不到对方能不能离婚?
      夫妻一方找不到对方能不能离婚?能离,我国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因此找不到对方能不能离婚的答案是肯定的。二、起诉离婚一方找不......

·离婚后另一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另一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

·婚姻纠纷中各类股权纠纷
      婚姻纠纷中各类股权纠纷    (一)因婚姻纠纷导致的股权纠纷类型    1、夫妻一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离婚赔偿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赔偿法律规定有哪些?一、离婚赔偿法律规定新《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对离婚过错损害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