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贷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借贷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一、借贷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由此可知,对于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不用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则不论是通过口头或文字表示,都应当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为此,如果你仅是介绍人,对债务的履行没有保证意思表示,那么就不必承担保证责任,而如果你对债务的履行有保证意思表示,则必须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借贷介绍人要不要担责
  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怎么起诉
  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讨债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诉讼的优势表现在:
  1、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
  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法院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作为出借人,当您在借钱给别人时,最好是要求对方提供一定的物保或者是人保,这样更有保障一些。如果是由借贷介绍人的话,那么一般情况下,这个介绍人就要作为借贷关系中的担保人,日后债务人不还债的话,就需要介绍人承担法律责任


·如何证明借条伪造
      证明借条伪造需要双方质证或者做鉴定才可以。借条只是一个证据而已,借款的事实是综合的考虑,单纯考虑借条这个东西,是个孤证的,要看双方质证的结果......

·欠条的有效期到了对方重新签名字可以吗
      欠条的有效期到了对方重新签名字可以吗欠条是一种债务凭证,是双方债务关系存在的一个纽带。如果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债务人还没把钱还上,这时候可以......

·签订借条怎么写还款日期?
      签订借条怎么写还款日期?签订借条写还款日期应当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借条的还款日期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如一年后还款之类......

·发包人承包人谁是债权人债务人
      发包人承包人谁是债权人债务人一、发包人承包人互为债权人债务人1、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

·一方担保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担保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一、一方担保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

·公司注销怎么收尾款
      公司注销系法人终止,法人终止应当进行清算,并停止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其清算组织可以依法向拖欠债务的政府主张相关权利,其形式可以是申请支付令......

·夫妻间是否能签订债权债务协议
      夫妻间是否能签订债权债务协议一、夫妻间是否能签订债权债务协议可以签订,首先写明夫妻双方(甲、乙方)的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以及户籍地址,并写......

·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可否对抗债权人?
      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可否对抗债权人?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是不可以对抗债权人的。1、哪些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第41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

·挪用公款主动还款能减刑吗
      1、挪用公款主动还款符合减刑条件的,能减刑。2、被判处减刑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有表现的......

·在我国借款是否构成诈骗罪?
      把借款跟诈骗联系在一起的这种情形主要是,现在社会中有一部分的无赖在借钱以后根本就没有偿还的意图,当然就会导致有些债权人认为当事人从借钱的时候......

·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是多少
      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是多少?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商业银行要按照资产的一定比例存放准备金在中央银行,这样做可以防止出现系统性风险。因为这笔资金相当......

·只有欠条可以起诉吗
      只有欠条可以起诉吗欠钱不还在生活中是常见之事,如果债务人拒绝还钱,债权人最好提起诉讼让法院来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这个时候,有人就有疑问,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