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债务过错方怎么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夫妻离婚债务过错方怎么分?夫妻离婚债务过错方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则由过错方自行偿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本着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起诉要求另一份承担共同债务时,若另一方不认可,法院一般的观点是因该债务与案外人有利害关系,须案外人参与后才能查明事实,应由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主张,一方可以待债权人主张债务时一并处理,故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之规定,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才是法律认定的离婚过错行为,而本条只规定因上述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夫妻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过错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则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因此第一种观点是错误的。一方少分或不分的情况只有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综述,离婚并不是逃脱债务的途径,现在很多因生意失败背负大额债务而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况,但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但是注意,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非法导致的个人债务,离婚后该债务与另一方没有关系,且另一方有权分走属于自己一半婚内共同财产。
  
  
  


·追债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追债的诉讼时效有多久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

·企业融资贷款还不上会怎么处理?
      企业融资贷款还不上会怎么处理?长久以来,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进行融资是最为常见的一种融资方式,且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企业融资都呈现出银行贷款融资......

·企业改制后的债务承担者是是谁?
      企业改制后的债务承担者是是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国企为了提高经济效率,增强创新能力,纷纷进行改制。企业改制是程序比较复杂,制订方案后,企......

·债权债务官司需要怎么打?
      债权债务官司需要怎么打?我们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通常会遇到借债还钱这类事情。从法律上讲,这种现象中就蕴藏着债权债务关系。如果该关系破裂往往就......

·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贷吗
      可以提前还款。一.部分提前还款。自2005年1月1日以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采用自由还款方式,因此贷款人可以通过调整月还款额的方式实现提前部分还款。......

·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该如何写 大家都知道,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
      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该如何写您都知道,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协商一致,再签订了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就可以使债权债务发生转移。但是,你......

·借钱不还被起诉会不会坐牢?
      借钱不还被起诉会不会坐牢?借钱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债权人一般都会愿意借钱,因为债务人一般情况都是亲朋好友。但是,实践中会存在借钱不还的现象,那......

·欠款人不还钱该如何讨债
      欠款人不还钱该如何讨债一、欠款人不还钱该如何讨债1、“函电”讨债法(1)是指债权人通过向欠款人发送催款索款的信函、电报、传真,或通过电话等......

·代驾责任险拒赔条款是什么?
      代驾责任险拒赔条款是什么?近年来,代驾行业发展的十分迅速,全国从事代驾服务的司机很多。他们在工作过程中也会面临一定风险,为了保障其合法权益,......

·离婚后起诉共同债务应怎么办?
      离婚后起诉共同债务应怎么办?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生效条件是什么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生效条件是什么(一)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