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951899110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苏州买二套房条件主要是什么?
苏州二套房贷款最新政策如下:
1、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50%。
2、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
3、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限购令下买房需注意什么?
(一)未满18岁禁买商品房
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常住”认定标准为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宅,非常住的外地个人和家庭不得购买商品住宅。与其他城市不同的是,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房,堵住投资者钻空子的机会。外国人、外资企业购房则按住建部有关政策严格执行。
(二)三套房难用公积金贷款
第2套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成,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第3套及以上房贷全面停贷。
为杜绝各种变相实现3套房贷的可能性,禁止各商业银行发放消费性贷款用于购买住房,禁止发放浮动型住房贷款和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贷款;禁止在全额还款前追加贷款。
住房公积金同步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9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仍可为2成;首次购房但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为3成;特别要求第2套房贷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成,第3套及以上房贷的,全面停贷。
三、限购令下买房流程是怎样的?
(一)购房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或通过经纪机构购房的,应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经纪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1、《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或未婚证等其他婚姻情况证明)原件。
2、买方为非户籍境内居民的,还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在该市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对购房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凭核对后的相关资料统一至房产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开具《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
购房人未通过经纪机构购买二手住房的,直接由购房人至房产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开具《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并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购房人签字确认的《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对符合购房条件并且提交资料齐备的,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否则不予出具。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凭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非本市户籍购房人须提供此项)等,与购房人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或代理签订二手住房转让合同。
购房人未通过经纪机构购买二手住房的,买卖双方凭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非本市户籍购房人须提供此项)等,到房产登记部门签订二手住房转让合同。
(四)购房人向房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应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可以肯定,在购买第二套房的时候如果是选择贷款买房,可是经查明第一套房子的贷款或者还有其他的房贷没有偿还清的,银行绝对不会放贷。而且,在苏州选择向银行申请房贷的话,商品房的首付比例已经有50%调整到80%了,只有20%的部分是可以申请贷款的,可谓非常严格了。
·一、租房合同丢失房租退不回来怎么办?
一、租房合同丢失房租退不回来怎么办?租房合同丢失房租退不回来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诉讼解决。按照《担保法》第63条,这些现金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买房子办贷款需要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买房子办贷款需要多久?如果是买新房如果是购买新房需要办按揭,楼盘已经办理了预售证的,只要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将会向人民银行查......
·最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虽然购买农村房屋不能办理房产证,同时存在的法律风险也是很大的。但仍然有不少人图便宜,而选择购买农村房屋。此时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就要签好农村......
·一、房产公证遗嘱过户的手续是怎样的?
一、房产公证遗嘱过户的手续是怎样的?实践中,遗嘱受益人须持有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以及房产所有......
·买方卖房解除居间合同是否可行
买方卖房解除居间合同是否可行买方卖房可以解除居间合同吗?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0......
·房屋质量纠纷该怎么避免
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房的时候,需要购房者对房屋质量作出验收,而此时多数情况下都会发现房屋是存在一定质量问题的。就此容易产生房屋质量纠纷,那对于......
·哪个可以买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是指政府和个人共同拥有房屋的产权。目前来说,共有产权房是可以买卖的,但是有条件限制的。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标准将严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一、二手房买家以合同重大误解毁约可以吗?
一、二手房买家以合同重大误解毁约可以吗?合同当事人的一方可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合同。《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协议书
当我们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是需要签订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的,而房屋租赁合同是有一个期限的,也就是承租期,那么如果合同的哪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
·继承人继承房产有什么条件
继承人要继承遗产,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房产继承也不例外。具体来说,继承人继承房产有什么条件呢?在遗产继承中,很容易发生纠纷的是对房产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