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合同要公证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民间借贷合同要公证吗 一、民间借贷合同要公证吗
  公证与否,取决于双方约定,并非法定必需程序。当然,合同办理公证有两大好处:
  1、公证机构的介入有助于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完善合同,弥补当事人相关法律的不足,审核其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防止无效合同的发生,及时制止欺诈行为。
  2、公证机构对借贷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对民间借贷合同进行公证并对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其效力相当于法院的判决书效力。
  依据《公证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经公证的已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看清合同内容
  签订合同时,借款人要看清合同内容,尤其是涉及借款时间、金额、期限等重要信息的地方一定要仔细查看,确认内容无误后再签字。
   (二)出借人要了解清楚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还款能力
  签订合同前,出借人应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还款能力作充分了解,以保障款项能顺利回收,从而减少损失。
   (三)注意利息是否符合规定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了利息的,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四)保管好借贷合同
  签好借贷合同后,出借双方一定要保管好借贷合同,以免产生纠纷时百口莫辩。
  关于合同,其实法律很少强行要求当事人必须要办理公证手续的。就“民间借贷合同要公证吗”这个问题来看,是否办理公证还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选择,法律对此没有做出强制要求。


·参与公司债券投资简介
      参与公司债券投资简介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

·借款人没还钱把我借条撕毁怎么办?
      借款人没还钱把我借条撕毁怎么办?借款人没还钱把我借条撕毁的,可以提交其它证据来进行起诉处理,借条碎片如果没有了的话,如果当事人和人证不是特别亲......

·夫妻后的债务怎么处理偿还的
      夫妻后的债务怎么处理偿还的一、夫妻后的债务怎么处理偿还的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

·欠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欠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的种类有: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保护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网络金融借贷诈骗陷阱有哪些?
      网络金融借贷诈骗陷阱有哪些?网络金融借贷诈骗陷阱有旁氏骗局、虚拟货币、消费金融套现、套路贷等。二、网络诈骗处罚规定是什么《刑法》中没有网络......

·怎样处理公司债务纠纷 公司债务如何处理
      怎样处理公司债务纠纷公司债务如何处理在复杂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经济纠纷。其中,债务纠纷是其中较为常见的一种,主要表现在应收帐款......

·民间借贷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民间借贷纠纷律师费是多少?就民间借贷纠纷打官司的时候,建议可以委托一位律师来帮助自己,这样获得有利判决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而请律师势必就要支......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吗?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吗?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资方式有三种:配股、增发和可转换债券,在核准制框架下,这三种融资方式都是由证券......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怎么办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怎么办在实践中有的债务人为了不履行债务将其原本享受的债权也不及时履行甚至是放弃,这样做无疑会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而此......

·夫妻一方借款算不算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借款算不算共同债务一、夫妻一方借款算不算共同债务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 起诉后是否可以主张?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起诉后是否可以主张?一、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起诉后是否可以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

·罚款是什么违法行为需要支付的?
      罚款是什么违法行为需要支付的?一、罚款是什么违法行为需要支付的?罚款是交通违章等触犯了行政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需要支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