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哪些误工费证据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对于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哪些误工费证据
  
  
  受害人有单位的,单位出具证明,写明受害人正常的工资数额,因交通事故请假的天数,及扣发工资的数额;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条;纳税证明;
  
  
  受害人没有单位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另外还要结合住院治疗的出院医嘱上,医生注明的康复时间,也可主张误工费。
  
  
  二、证据需要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三、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得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各家各户基本有一辆自己的小车,从未造成的交通事故也是屡见不鲜。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由此造成的该人员误工损失的,根据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肇事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肇事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很多人不知道其实刑事犯罪的追诉标准,也就是此罪的立案标准。在区分刑事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这个追诉标准了,达到了标准的才能以......

·交通脑损伤会赔偿什么项目?
      交通脑损伤会赔偿什么项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后续赔偿怎么做
      发生交通事故后,就会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从而来确定应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那你知道如果交通事故是同等责任的时候,应该如何进行赔偿吗?关于交通事故......

·特大交通事故定义是怎样的
      特大交通事故是道路交通事故当中最严重的一种,往往会对人员、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害。但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讲,应该不是很清楚特大交通事故是什么意思吧。......

·如果汽车走划痕险要钱吗?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几乎每个家庭都会购置车辆了,那么车辆行使在道路上就难免发生意外,所以我们也都会给车辆购买......

·涉嫌醉驾能不能取保候审《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
      涉嫌醉驾能不能取保候审《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

·二手房交易中的陷阱该怎么防范
      购买二手房时,购房者稍有不慎就会掉入卖房者设置的陷阱,并为此后悔莫及。那么在实践中,二手房交易中的陷阱该怎么防范呢?这是不少想要购买二手房的......

·机动车必须交交强险吗
      机动车必须交交强险吗?一、机动车必须交交强险吗?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

·车没停在车位高空坠物该由谁赔?
      车没停在车位高空坠物,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从建筑物中坠落物品致人受伤,受害人应当向坠落物品主人索赔,找不到坠物主人的,应当向物体坠落建筑物的......

·交通事故误工费由谁支付
      交通事故误工费由谁支付1、由肇事方承担;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

·醉驾机动车的
      醉驾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因发生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要适当从重处罚;如果因重伤致残的,则应按交通肇事罪进......

·一、发生车祸的退休人员有没有抚养费?
      一、发生车祸的退休人员有没有抚养费?交通事故中被抚养人为60岁的退休工人,是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因为有退休工资作为生活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