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那个罪重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那个罪重1、当然是刑事拘留严重。2、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是一种违法行为。刑事拘留,说明当事人已涉嫌犯罪,接下来是面临逮捕、判刑、坐牢。3、行政拘留记录一般不影响当事人今后的生活。而刑事拘留后被判处刑罚的,就会影响今后报考公员等。二、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1)拘留的性质不同。行政拘留是对行政违法公民,主要是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公民适用的一种行政处罚,具有制裁性和惩罚性。刑事拘留是对触犯刑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预防性和强制性。对行政拘留,被拘留的公民可以向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对刑事拘留,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更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不过,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于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非因自己的过错被拘留的人,可以要求赔偿。对超期限拘留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释放或者变更其他强制措施。(2)拘留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制裁行政违法的公民,让他们吸取教训,接受教育,改邪归正。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及时制止犯罪人继续危害社会,防止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查和审判,实施妨碍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行为,预防其继续犯罪和发生其他意外事件,以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3)决定拘留的机关不同。行政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4)适用的对象不同。行政拘留适用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公民;刑事拘留适用的对象是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5)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行政拘留适用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事拘留适用的法律依据《刑事讼诉法》。(6)拘留的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为10日,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7日。(7)拘留能否暂缓执行不同。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在申诉和行政诉讼期间,被裁决行政拘留的人或其近亲属能够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行政拘留可以暂缓执行;而刑事拘留没有暂缓执行,但在执行后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变更强制措施。综上所述,相较于行政处罚和犯罪,当然是犯罪的情形更严重一点,对于行政拘留,只是针对违法行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而如果涉及到刑事那么就是一种犯罪行为了,而且两者拘留的机关不同,使用的法律依据也不同。
  
  
  


·我国刑法对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对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量刑规定是怎么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

·盗窃罪的定罪数额是多少
      一般盗窃的各省都有本省的追诉标准,有些地区500元以上就构成犯罪,有些地区要达到2000以上才构成犯罪,具体还是要参考本地规定。那到底盗窃罪的定罪数......

·信用卡诈骗罪是怎么立案的
      一、信用卡诈骗罪是怎么立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破坏生产经营罪属于故意犯罪,而要是过失构成此罪的话,那么就不能构成此罪。同时法律中规定构成此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这些其实都是属于破坏生产经营......

·新刑法偷越国(边)境罪怎么判?
      新刑法偷越国(边)境罪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危害
      我国对陆地上的暴力危害人员的事件人物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危害我国法律也做出了有关的规定,当我们在航空器上遇到在飞行中航空......

·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一、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犯罪嫌疑人会被释放吗?
      一、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犯罪嫌疑人会被释放吗?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犯罪嫌疑人并不一定就会被释放,这是由于此时虽然已经达到了我国法定的退侦次数,但是此时......

·判刑时间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
      判刑时间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格式应怎样写?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格式应怎样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书写格式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应列明起诉人资料;被告人资料等。案由要写明起诉所要达......

·强奸、猥亵犯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强奸、猥亵犯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我们发现强奸犯罪与猥亵罪其实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相比之下自然是强奸罪的情节要严重的多,而实践中不管是针对......

·构成遗弃行为算遗弃罪吗?
      我们知道,总是有很多不负责任的人的,遗弃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非常常见。在很多时候,遗弃的行为是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也就是我们常听说的遗弃罪。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