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车祸是您谈之色变的事情,在车祸发生之后,交警会加入调查,然后再根据调查的情况来判定车祸的责任。在车祸发生后,有关部门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发出通知书,那么这次带您来了解一下有关于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的知识。
   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
   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通知
  (发出通知的单位)
  (公章)
  日期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住址:____________
  一式数份,一份存档,另分别交通知的事故当事人。
   收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的注意事项
  1、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3、未查获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5、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需要回避的,由本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需要回避的,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
  以上就是有关于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以及和收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的注意事项有关的相关知识。有上文中我们可以知道,在收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之后,在确认通知书的真实性之后,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接受相应的调查。


·一、交通事故牙齿脱落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牙齿脱落赔偿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牙齿脱落赔偿规定是存在着以下几项费用方面的支付。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最快几天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最快几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

·现如今私家车辆越来越多,每个车主都希望在开车时能够平平安安。
      现如今私家车辆越来越多,每个车主都希望在开车时能够平平安安。但是,道路交通难免会遇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重在责任划分。可突遇事故,可能一些车主......

·交通事故父母抚养费标准如何计算?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十分繁杂,计算的方法与标准也不尽相同。其中的交通事故父母抚养费也是交通事故责任人需要赔偿的项目之一......

·随着城市中的车辆的与日俱增,交通事故时常发生。行政机关的交通
      随着城市中的车辆的与日俱增,交通事故时常发生。行政机关的交通事故处理事件越来越多。醉驾就是最典型的一种。我国刑法已经将醉驾写入刑法,醉酒驾驶......

·个体户五险一金怎么交
      一、个体户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1、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2、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

·请律师打交通事故官司怎么收费标准
      一、交通事故打官司律师怎么收费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次数一般以2次为限。2、聘请律师......

·应该如何交纳离婚诉讼费用
      在诉讼离婚的时候,需要起诉的一方向法院交纳离婚诉讼费,但这个费用最终一般是由败诉的一方承担。那在最初起诉的时候,当事人应该如何交纳离婚诉讼费......

·一、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

·交通安全司法鉴定的申请
      在我国发生交通事故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下,才能被刑法所调整即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在没有产生严重后果情形下的交通事故往往是由民法与行政法......

·徐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交通肇事顾名思义是指发生的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但要求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损害结果的,才能算的上是肇事。此时,如果确定肇事者构成了刑事犯罪的话,就要......

·管辖权异议提交时间是什么时候?
      管辖权异议提交时间是什么时候?管辖权异议提交时间必须在开庭前10日内提出,也就是说,如果对方在开庭后10日内能说出理由确实存在妨碍其提出管辖权异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