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广东省赌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我们您都知道我们过年的时候往往都喜欢很多人一起打麻将,有的时候会有玩钱的现象发生,对于这种现象有的时候可能会触碰到我们国家的赌博罪的。其实各地区的赌博罪量刑都有可能不同,广东省赌博罪的量刑一般都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那么广东省赌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广东省赌博罪立案标准与量刑
  
  量刑标准
  
  1.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 开设赌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释义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罪,是指开设赌场的行为。
  
  二、立案标准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 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2. 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3. 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4.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5. 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开设赌场。
  
  三、定罪标准
  
  1. 犯罪客体: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侵犯的客体是良好的社会风尚。
  
  2. 犯罪客观方面:赌博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开设赌场的行为。
  
  3. 犯罪主体:主体是一般主体。
  
  4. 犯罪主观方面:赌博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而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开设赌场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四、刑法条文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广东省赌博罪量刑标准的问题广东省当地政府机关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对于这个问题广东省政府规定的是有多方面的情况的,因为赌博罪往往分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盈利等等方面,对于不同的情况做出的量刑规定也是不一样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新刑法减刑幅度有哪些
      犯罪分子在行刑期间接受思想改造的,有悔罪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依据法律规定,可以减刑,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鼓励犯罪分子积极接受改造,新刑法减刑幅......

·律师人员帮罪犯辩护合法吗?
      一、律师人员帮罪犯辩护合法吗?律师人员帮罪犯辩护的行为,显然是合法的。辩护权是指法律赋予处于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针对指控进行......

·逃亡自首的减刑规定是怎样的
      逃亡自首的减刑规定是怎样的犯罪分子自首后一般可以得到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也有的犯罪分子自首后没有得到从轻......

·怎样认定行贿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有的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为了竞争一些职位,都会给负责人、领导等送礼。有的行为,就构成了行贿罪。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具体该怎样认定行......

·认定属于拐卖儿童要判死刑吗
      认定属于拐卖儿童要判死刑吗一、认定属于拐卖儿童要判死刑吗不一定,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才会处死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

·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我国的司法建设中,证据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有些情况下,证据甚至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判。与此同时,案件在审判的时候,一般都会有诉讼代理人,......

·抗诉民事刑事的区别有哪些?
      抗诉民事刑事的区别有哪些?民事抗诉和刑事抗诉的区别是:一是实质要求不同,只有法院的生效裁判具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检......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之一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

·刑事诉讼中的申请回避主体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申请回避主体包括哪些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如果明知自己应当回......

·犯罪构成必要要件包括哪些?
      一、犯罪构成必要要件包括哪些?犯罪构成必要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构成的特征:犯罪构成是主体、客体以及......

·嫖娼拘留所要关押几天?
      嫖娼是指以付出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异性或同性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不管是历史上还是现代社会,嫖娼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屡禁不止。一、嫖娼......

·聚众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赌博是一种危害社会和谐的不良行为,可能带来一系列危害后果,我国刑法对于聚众赌博有明文规定,那么关于聚众赌博法律是如何认定的呢?即刑法中的聚众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