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本人工伤认定范文如何书写?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本人工伤认定范文如何书写?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被进入该公司,在××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治疗,诊断为××,现已住院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条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签字):××
  
  
  ××××年××月×× 日
  
  
  二、性质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三、需要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遭遇了工伤事故后,工作和生活上也一定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所以工伤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赔偿,在发生了工伤事故后,也是需要当事人在期限范围内,进行工伤认定,后续当事人即可携带工伤认定的结果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即可。
  
  
  
  


·员工不服从调岗辞退要补偿吗
      员工不服从调岗辞退要补偿吗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若劳动者未同意的,用人单位调岗降薪的,劳动者可......

·哪些情形不签订劳动合同
      哪些情形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两种: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故意不及......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办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济损失。劳......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依据与程序是怎样?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依据与程序是怎样?对于工程质量,我国有着严格的验收标准。但是即使是这样,现实生活中也是存在着一些豆腐渣工程。对于这些出现的......

·股东可以作为劳动者吗?
      股东可以作为劳动者吗?股东可以作为劳动者,因为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也可以聘请董、监、高等人员对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股东是否在职,要......

·劳动合同纠纷的索赔技巧有哪些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经常会发生摩擦,从而产生劳动合同纠纷。而劳动合同纠纷通常都会涉及到赔偿问题,那么,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纠纷索赔当中应该掌握哪......

·工伤我们大家肯定都有自己各自的了解
      工伤我们您肯定都有自己各自的了解,对于工伤我们您也都知道国家规定的是用人单位肯定要给我们一定的补偿的。但是我们现在也有很多员工受到了工伤之后......

·劳动者每月加班时间不能超过多少
      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但此时也要先征得员工的同意,不能强制性要求员工加班、另外即使要加班也要控制好加班时间,不然可能对员工利益造成较......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内容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内容是什么?为了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促进交通事业和谐稳定的发展,我国制定统一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评定标准......

·劳动关系的延续如何进行?
      对于职工来说,在入职之前很多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自己以后能够享受到更好的福利与待遇。但是如果合同期满,这个时候如果双方都认为可以......

·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工程建设具有很重要的地位,工程建设,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是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我们还是要确保工程的质量,保证质量安全......

·劳动争议仲裁执行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执行程序是什么?一、劳动仲裁申请时需要注意什么?(一)申请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