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无效证据检索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专利无效证据检索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专利无效检索,有吋也被称为无效证据检索、授权专利检索、专利有效性检索、专利权稳定 性检索等;对企业知识产权专业人士来说,这是一类较为常见的专利检索活动,是指针对某一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检索能够破坏其新颍性、创造性的专利或非专利类文献的行为。
  
  
  专利无效检索的开展一般具有较强的场景性和目的性。场景性是指专利无效检索一般用于反 击竞争对手的攻击性行为(如专利侵权起诉中),或者用于企业的主动进攻行为(如专利市场维权前);目的性是指专利无效检索的目的很单纯,就是尽力寻找能够破坏目标专利新创性的证据文献。
  
  
  程序说明
  
  
  专利权无效请求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应当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和说明所依据的事实。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应当一式两份。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对无效宣告的请求作出决定前,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撤回其请求。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未在该期限内补正的,该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
  
  
  第六十五条
  
  
  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的定义)、第二十条第一款(保密审查规定)、第二十二条(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第二十三条(外观设计的不与在先设计及在先权利相冲突)、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说明书的要求)、第四款(权利要求书的要求)、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外观设计图片照片的要求)、第三十三条(修改不得超范围)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独权的要求)、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分案不超原申请范围)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况)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不重复授权,先申请原则)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二、其他法律规定
  
  
  请求人在"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书"中未说明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或者所提出的理由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或者在已提出的行政撤销专利权请求尚未作出决定前又请求无效宣告的,或者就行政撤销专利权请求、无效宣告请求已作出的决定,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副本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专利权人可以修改专利文件,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保护的范围;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进行审查,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中国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您都有专利这个问题,但是实际上在专利这个问题上,他是存在着一些检索检索的话,他也是有无效检索和有效检索,即使是无效检索,它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相关的专业人士来说,是比较常见的。
  
  
  
  


·哪些不属于著作权保护客体
      哪些不属于著作权保护客体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人类、......

·国内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
      要想就自己的发明创造获得国家的保护,那么必然就需要申请被授予专利权才行。而此时就要求申请人必须要到国家认可的专利机关或者是专利局提出申请(毕竟......

·商标续展什么时候可以提出?
      商标续展什么时候可以提出?一、商标续展什么时候可以提出?商标续展在商标注册快慢十年前后的半年内都可以提出,;商标祖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

·商标侵权结果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商标侵权结果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

·著作权登记保护年限有多久?
      著作权登记保护年限有多久?随着知识产权观念的深入人心,国家对于著作权的保护力度也越来越大,一般著作权等级保护是有一定年限的,到达保护的年限之......

·所属商标变更续展能一块吗
      一,所属商标变更续展能一块吗商标转让和续展可以同时进行,两个同时提交申请文件:商标转让需要提交的文件如下商标转让所需资料1、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文......

·恶意购买抢注商标如何维权?
      恶意购买抢注商标如何维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如何向国家申请版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如何向国家申请版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版权在我国叫做著作权,一般来讲,作品自创造之日起就具有了著作权,我国采取的是自愿登记原则。那么对于那些......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

·专利年费缴纳日期怎么规定的
      专利年费缴纳日期怎么规定的?从申请日起计算。例如:您的专利的申请日是2014年3月1日,则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2月最后一天为第一年度,2015年3月1日至......

·商标续展变更费用是多少?商标续展的手续
      商标续展变更费用是多少?商标续展的手续商标续展变更费指的是商标续展费和商标变更费,这是两个费用。而且我国对于商标续展变更费收取是有具体的标准......

·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存在哪些问题
      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存在哪些问题?1、用户著作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用户著作权侵权涉及到的主体包括供应商和广大用户,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者对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