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不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不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的规定。
  
  所以,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予以警告或处50元罚款。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违法
  
  酒后驾车的“车”不仅指汽车、摩托车,而且还有电动车,甚至包括自行车。虽然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醉酒骑行电动车不适用醉驾标准进行刑事处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也是不被允许的。按规定,交警部门将对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驾驶员进行警告,并对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驾驶员给予50元的罚款处罚。
  
  非机动车驾驶的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醉酒的行为处理是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的,但是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自己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这样对于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有着积极的意义,所以对于具体的问题分析,自己要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酒驾的问题国家的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因此,一旦触碰这些条例就会有不小的麻烦,一方面是自己的生活受到影响,另一方面是给社会秩......

·出车祸不处理会有什么影响
      交通事故不处理可能会影响下一年车险的购买费率,并且没有处理受害者也可能会要求肇事者进行赔偿,这时候保险公司可能会以肇事者为处理好交通事故为理......

·在房屋买卖中,卖方交付房屋转移占有,而买方则应如期按照约定的
      在房屋买卖中,卖方交付房屋转移占有,而买方则应如期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房款。当然,由于房屋的特殊性,一般在办理完了过户手续之后,才能算是交易真......

·交通同等责任是什么?
      交通同等责任是什么情形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一)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二)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购买机动车进行交通代步,随着车辆数量的增多,交通事故也日渐频发。为了最大范围内的规避此类问题,在买车的时候,车主们都会......

·一、交通事故中无责交强险怎样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中无责交强险怎样赔偿标准?针对无责情况下:1.如医疗费及财产损失,如已经得到赔偿就不能赔了。2.另死亡伤残是可以累加赔偿的,因......

·擦车逃跑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擦车逃跑肇事逃逸如何处罚?是属于肇事逃逸,但如果只是一般刮蹭而未发生严重事故的,并不构成犯罪,按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车辆刮蹭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在道路上行使的车辆,难免不出现刮蹭的现象。虽然刮蹭现象不严重,但是处理的时候就经常出现许多问题,让小事变成大事,演变事件的升级,特别刮蹭到豪......

·解除汽车买卖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解除汽车买卖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一、解除汽车买卖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解除买卖合同协议书编号:_________甲方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原于......

·一、交通事故致一死3伤会不会判刑?
      一、交通事故致一死3伤会不会判刑?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被判刑,要根据肇事者承担的事故责任来分析:1、如果肇事者在交......

·一、醉驾发生车祸重伤二级严重吗?
      一、醉驾发生车祸重伤二级严重吗?醉驾发生车祸造成对方重伤二级性质是很严重的,因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

·交契税能隐瞒多套房吗
      不能。国家各部门的法规(如税局、海关等)都规定如少征税,是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要求补交的,所以必须要交。这个属于逃税行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