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产权房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有限产权房是什么意思有限产权房屋,又称部分产权房屋或优惠出售公有房屋。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在新建或购买房屋时由单位和个人各按一定比例投入资金,或将原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的旧房,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以低于房屋实际价值的价格出售给本单位职工,单位与职工共同享有所有权的房屋。从有限产权房屋的形成过程和管理方式上看,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主体特定性。根据房改政策规定,购买公有房屋部分产权,并享有价格优惠资格的购买人仅限于售房单位的职工,非本单位职工无权购买。(二)权利的分散性。从民法的物权理论来讲,一个完整的物权是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个权利的统一。但有限产权房屋基于单位与职工对所有权的按份共有关系,完整物权包含的四个权利出现了分离,分属于两个不同主体享有,或者某一种权利由两个主体共有。(三)福利性。所有的有限产权房屋,均体现了单位对职工的福利待遇,就职工或单位一方来说,义务与权利并不是严格对等的,房屋出售的价格并未完全体现房屋本身的商品价值,尤其经济效益好的单位,职工仅付较少的价金,即可取得相当大的权利。(四)主体的平等性和管理的不平等性。有限产权房屋是基于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合同产生的,就单位与职工因有限产权房屋建立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而言,单位与个人应当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但事实上,由于单位在行政管理上的主动性和分配住房的福利性,常常会出现平等的合同关系与不平等的行政管理关系相融合的局面,职工的权利不能充分得以行使,对自己享有的部分产权的处分受到制约。有限产权房到期了,如果要拆迁的话,就会补偿房屋权的钱的百分之七十五左右,但是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就会补偿的特别少,大概会补偿百分之二十五左右。一般住宅的性质的土地使用权都是七十年,自己是可以续签的,不用操心。
  
  
  


·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
      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1、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并没有特殊请求,只需将婚后的房产分割明白,明确名下的房产情况即可。离婚后一方名下没有......

·一、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吗?
      一、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吗?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

·灵璧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灵璧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

·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

·哪些商品房不可以购买
      哪些商品房不可以购买一、哪些商品房不可以购买我们购买商品房,选房时一定要注意开发商的资质和有无违规销售的情况,哪些商品房不能买呢,总结起来......

·一、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就是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就是共同财产吗?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双方都有权利分割。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

·房屋担保抵押到期后多久失效
      房屋担保抵押到期后多久失效?房屋担保抵押到期后失效的时间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合同没有约定的,超过六个月,抵押担保合同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在生活当中,我们您常说这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就是来自于父母的爱。这种爱不会随着时间的消失而不存在,也不会因为任何关系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即使父母已......

·应该怎样购买商品房 商品房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应该怎样购买商品房商品房购房流程是怎样的一、应该怎样购买商品房1、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一步:签订认购书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

·遭遇一房两卖怎么办 一房二卖如何解决
      一房两卖的情况一般都是出现在房屋没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此时虽然当事人之间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所以卖方还是享有房屋所有......

·对于农村房屋继承权归谁?
      对于农村房屋继承权归谁?农村房屋继承权应当按照遗嘱的条款进行继承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一般来说,农村的房屋是没有产权证的,也不......

·要怎么避免租房中介风险
      很多人租房都是会选择找房产中介机构,好歹有一个保障。但在通过房产中介租房的时候,也是有会有一些风险的,对于当事人来讲一旦产生风险那么就有可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