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房东租房合同模板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二房东租房合同模板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经常租房的人们可能会发现,寻找合租容易碰到一个现象,不论是网络上发的帖子、报纸上刊登的信息,还是个别中介公司所提供的租赁房源,承租人最终成交签署合同时都已经很难与原房屋业主打交道了,越来越多的“二房东”替代了“原房主”的位置。那么,既然目前我们只能合租,既然“二房东”避无可避,那么我们就要尽可能的注意以下事项,以在各个环节避免危险。1、通过与二房东交谈,了解二房东基本情况、性格等方面,以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2、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了解原房主是否同意转租,如果经原房东同意,那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如果未经原房东同意,那么原房东是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3、租赁的期限,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否则,就会对租房者产生较大风险;4、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5、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6、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7、租赁费的数额,以及给付的方式,时间;8、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9、要明确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10、合同的解除权,应对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租房期间除了考虑位置优势之外,还要针对看好的房子详细了解房主信息及是否为原房主。如若是二房主,则需查看房屋证件是否齐全、原房主是否同意转租及与二房主签订的合同期限、相关水电等费用是否结清、家具电器等是否有损坏等相关事宜,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房屋买卖协议补充协议
      在各位购买房屋时,可能会碰到与签订协议中未谈及到的情况,而房屋买卖补充协议则是对原房屋买卖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如何明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责......

·对于亲戚可以继承房产吗?
      对于亲戚可以继承房产吗?一、对于亲戚可以继承房产吗?房屋亲戚能能不能继承要依据继承的方式而定,如果是法定继承的,只有法定的继承人能继承,......

·爷爷的房子都有谁能继承?
      爷爷的房子都有谁能继承?爷爷的房子有奶奶以及爷爷的子女、爷爷的父母能继承,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

·房屋在我国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而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光是靠
      房屋在我国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而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光是靠占有是没有用的,此时还是要实际办理了房屋过户才行。很多时候购买房产都是靠按揭贷款......

·开发商违约的该怎么退房
      在购房的过程中,出现开发商违约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而这个时候,作为购房者其实是有权利要求退房的,但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能退房。那到底开发商......

·二手房收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收房的流程是怎样的1、先对照合同约定验收房屋及清点附属物品。2、查清是否有拖欠费用、水、电、物管费等及办理更名手续。3、付尾款。此......

·商品房销售种类包括哪些 销售商品房一般都是由开发商直接销售
      商品房销售种类包括哪些销售商品房一般都是由开发商直接销售的,如果是从私人手里购买的商品房,此时无论房屋是否被装修使用过,这样的房屋都统称为......

·房屋继承公证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在遗产的继承中,房屋是金额较大的遗产,为了防止纠纷发生,很多人在继承房产时进行公证,那么房屋继承公证新政策是怎样规定的呢?律师.我们将在下文为......

·立遗嘱需要带房产证吗?
      立遗嘱需要带房产证吗?需要房产证,这是公证程序中公证处要求应当提供的材料之一《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

·失信被执行人可不可以贷款买房
      失信被执行人可不可以贷款买房住所法律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是被限制高消费的,不能进行购买房屋、汽车等的消费,而且银行也不会受理失信被执行人贷......

·新婚姻法房产最新规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人们处理离婚案件的时候,房产分割往往容易引发纠纷,对房产的认定就显得非常关键。那么,婚......

·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子平分的三大情形
      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子平分的三大情形(一)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写的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应当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二)双方婚后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