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资诈骗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集资诈骗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一、集资诈骗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几年
  
  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数额较大:个人数额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
  
  数额巨大:个人数额二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个人数额一百万元以上,单位数额二百五十万以上。
  
  非法集资与集资诈骗其实存在一些类似的地方,但就《刑法》中的规定来看,只有集资诈骗罪而没有非法集资罪,这点还您注意。另外,自然人和单位都是可以构成此罪的,但在立案标准上的规定,对自然人的规定与对单位的规定就不太一样了。
  
  


·行政拘留探视要带什么, 一、行政拘留去拘留所探视要带什么?
      行政拘留探视要带什么,一、行政拘留去拘留所探视要带什么?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

·侵犯商业秘密罪 诉讼时效是多久
      侵犯商业秘密罪诉讼时效是多久?1、侵犯商业秘密罪诉讼时效最长是10年,刑事犯罪活动的追诉时效和法定刑期是有关的,具体的规定是:(1)法定最高刑为不......

·做传销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传销刑事拘留的时间在一般情况下是三日,三日内不能结案的可延长7日或30日。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

·罪犯申请减刑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罪犯在服刑期间,其实可以依法向监狱主管部门申请减刑,这样实际坐牢的时间就会减少一些,也就是说有机会提前被释放。但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

·抢劫罪转化犯的概念是什么
      抢劫是一种比较暴力的犯罪行为,一般犯罪嫌疑人在实施抢劫的过程当中持凶器的较多一些,因为犯罪嫌疑人就是会觉得只有这样的话受害者才有可能不敢反抗......

·如何判定组织淫秽表演罪?
      如何判定组织淫秽表演罪?如何判定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定组织淫秽表演罪必须要满足四个要件,具体如下:(一)客体要件。组织淫秽表演罪侵犯的客......

·谁能起诉侵占罪,侵占罪怎么打官司
      通俗理解侵占罪就是行为人将自己合法保管的财物据为己有,拒不归还。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需要被害人自己去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一般不会侦......

·介绍卖淫者到卖淫场所卖淫是否构成犯罪?
      一、介绍卖淫者到卖淫场所卖淫是否构成犯罪?介绍卖淫者到卖淫场所卖淫是构成犯罪,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

·法律上先拘留还是先立案侦查
      法律上先拘留还是先立案侦查法律上先拘留还是先立案侦查法律上处理案件的顺序,都是先立案侦查,然后再进行拘留。在民事案件中,先由当事人诉讼,......

·累犯能判拘役吗,累犯是否可以处拘役
      犯罪分子构成累犯其实需要经过严格的认定才行,毕竟我国法律中规定对于累犯需要从重处罚,并且不能被判缓刑,在服刑期间也是不可以假释的。那现实中,......

·刑事诉讼法讯问定义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讯问定义,讯问是为了查明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以及犯罪情节等情况,而对于被告人进行当面质问,审查发问。这是依据刑法规定而执行的侦查活......

·因果关系是不是犯罪构成要件
      ?因果关系是不是犯罪构成要件?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因果关系是不是犯罪构成要件?因果关系不是犯罪构成要件,关于因果关系犯罪构成要件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