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复婚后离婚协议还有效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复婚后离婚协议还有效吗复婚后原来的离婚协议当然有效。按照性质来区分的话,其实离婚协议书就属于混合合同当中的一种,会受到《民法典》调整。而离婚夫妻一旦签订了该协议,并且实际办理了离婚手续,进行了登记备案的,那么就会马上生效,之后即使复婚了也并不会影响离婚协议的有效性。举个例子,如果离婚协议中将之前的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归女方所有,那么复婚的时候,按照之前的离婚协议,这部分财产就归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之后双方又恢复了婚姻关系,这部分财产也不会跟随一起恢复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复婚其实跟初次结婚在法律程序上是一样的,都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很多人都比较关心复婚时的财产问题。前面说的很明确,离婚后又复婚的,之前离婚时分割到的财产就属于婚前财产。这涉及到法律的延续性,离婚后到复婚期间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他们是两个不同的行为,是独立的。夫妻双方离婚后所分割的财产,自离婚生效之日起就属于个人财产。而复婚简单点来说,实际上就是在离婚之后,又与对方进行第二次登记结婚。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就包括了:1、男女一方在结婚之间就已经取得了所有权的财产2、婚内一方因人身遭受到损害,从而获得相应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遗嘱或赠与方式取得的财产,但此时要注意必须要明确说明财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那么才能认定为个人财产4、生活中,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女方的卫生巾等等,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只有这些情形,才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但是对于个人财产其实也允许双方进行约定,将其中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通过约定的方式,让其变为为共同财产。但是这些都只能重新约定,不会影响到之前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分割问题。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养父母子女能否解除收养关系
      一、养父母子女能否解除收养关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15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

·离婚协议书未履行的怎么办
      很多离婚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可能会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然后就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那么离婚协议书未履行的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
      离婚案件多了,发生纠纷的现象也就多了,而且也出现各种各样的要求,如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经济损失费等等,那么,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我们......

·一、如果妻子死了财产如何分配?
      一、如果妻子死了财产如何分配?按照法定继承遗产分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

·起诉离婚没有出生证明怎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在司法实践中,上诉离婚的情形,一般都是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法院在判决孩子的抚养权时,会参考孩子的年龄,而出生证明是确定孩子年龄的依据之一,......

·个人如果想要经营一家商铺,就要租赁门面。为了保障出租人和承租
      个人如果想要经营一家商铺,就要租赁门面。为了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往往会签订一份门面租赁合同,合同中会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说明......

·国家公诉什么意思?
      在刑事诉讼中,有几个一般人不了解的名词,比如国家公诉,也许有人会问国家公诉是什么意思,国家公诉就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本篇文章中,我们将从国家......

·离婚需要准备的证据包括哪些
      ?由于离婚案件是在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而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离婚,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因此,双方当事人对各自的主张......

·父母如何抢抚养权,争夺抚养权如何取证?
      抢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用法律术语来说,就是争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那么您知道,要是父母分开的,该如何来抢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吗?我们将在下文......

·一、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家庭共有财产怎么处理?
      一、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家庭共有财产怎么处理?具体分割时,夫妻只能分割家庭共有财产中夫妻所有的份额。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

·男女申请结婚须要准备那些证件
      我们发现有的男女申请结婚登记,虽然双方都符合了规定的结婚条件,但在实际办理的过程中被工作人员告知提供的证件材料有问题、不齐全,从而导致无法领......

·哪些情况不用找离婚律师?
      离婚律师肯定就是专门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在有些人的观念里面,只要是进行离婚诉讼的,就一定要找离婚律师,其实不然,在这些情况下,其实用不着找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