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不知情的债务离婚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不知情的债务离婚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中,应属于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举债务问题1〉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不管该借款怎么使用(除出借人明知借款是用以诸如赌博、贩毒等非法活动外)即是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2〉借时确系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之或债权人能够证明之即应认定为共同债务。3〉借时系以双方共同名义所借,且言称用以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但借后确系用于一方个人使用,在没有向债权人声明并经同意或未经债权人追认的情况下,属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情形,此擅自行为对债权人无效,该借款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4〉借时是一方个人所借,且言明此款系其个人使用,借后确系为借款的一方个人使用,该借款应认定为借款方的个人债务。5〉一方的借款,借时言明系自己个人使用,借后实际由对方个人使用,该借款仍应认定为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对债权人来说,借款的一方负有绝对偿还的责任,不涉及夫妻的另一方。当然,这在其夫妻两方之间便形成了一种债的关系,此可在其两方内部得以调节。二、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一般是指男女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的为满足个人欲望而挥霍享受所负的债务。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比如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一方因个人从事赌博、吸毒等活动欠下的债务等。对于夫妻单独所负的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实力偿还的,也可以说服他方代为偿还,但必须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清偿债务。但是,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属共同债务。可见,不知情的债务并不能绝对的说就是当事人的个人债务的,而且债权人并没有义务去区分个人债务还是两个人的共同债务。只要有证据,那法庭在审理的时候其实并不困难的问题是,在家庭生活当中对于债务、收益等不会去区分的那么清楚,所以,不知情的债务用于家庭生活的,恐怕取证也比较困难。
  
  
  


·公司债券期限分类
      公司债券期限分类一、公司债券期限分类债券可分为长期债券、短期债券和中期债券。1、偿还期限在10年以上的为长期债券;2、偿还期限在1年以下的为短期......

·疫情期间信用卡延期还款怎么弄?
      疫情期间信用卡延期还款怎么弄?疫情期间信用卡延期还款通过和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然后拿到申请表格之后进行填写,填写完毕之后按照指示来进行......

·外国债券与欧洲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外国债券与欧洲债券的区别是什么?国际债券包括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外国债券:是市场所在地的非居民在一国债券市场上以该国货币为面值发行的国际债券。......

·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
      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钱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钱机动车无论是在哪里行使,都需要驾驶者或乘客按照法律规定系上安全带,否则的话就要给予相......

·贩毒判无期还要罚款吗?
      贩毒判无期还要罚款吗?一、贩毒判无期还要罚款吗?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

·亲戚欠钱十年不还怎么办?
      亲戚欠钱十年不还怎么办?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是随时可以和他要欠款的。起诉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第一,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明确和债......

·两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怎么写
      两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怎么写现代社会,借钱是经常的事情,所以经常会出现两方发生债权和债务的关系。我们知道,双方的债权债务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转让的......

·什么叫贷款诈骗罪 表现形式有哪些
      什么叫贷款诈骗罪表现形式有哪些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随着经济发展,人......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有哪些
      集资诈骗和吸收公款都是对于金钱的非法吸收,对很多来说都是造成了极大危害的,但是当前有许多人都无法分清这两者的区别,随着法律意识的上升,您对于......

·承诺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吗?
      承诺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吗?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

·遇到恶意拖欠货款如何处理?
      遇到恶意拖欠货款如何处理?以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债权人权益的方式有下面几种:一、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

·诉讼期间夫妻债务可以恶意转移吗
      诉讼期间夫妻债务可以恶意转移吗?不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发现夫妻恶意转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请求, 新《民法典》明确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