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贷款公司非法集资放高利贷会进行怎样的处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贷款公司非法集资放高利贷会进行怎样的处理
  
  
  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
  
  
  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统一合同法》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
  
  
  放高利贷是犯罪吗
  
  
  1、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4、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5、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其次,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你就知道,高利贷是不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还要严厉打击,可知是违法的。最后,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生活中对于高利贷问题的解决,一般是当事人进行一定的司法程序的运用,从而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产生积极的影响,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自己不能进行一定的程度的运用就会导致自己的问题无法解决,所以自己要格外注意具体的解决方式。
  
  
  
  


·离婚夫妻一方伪造债务怎么办
      离婚夫妻一方伪造债务怎么办离婚夫妻一方伪造债务法院一般会以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给予司法处罚。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

·怎么处理写错借款合同的纠纷
      怎么处理写错借款合同的纠纷一、怎么处理写错借款合同的纠纷借款合同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据,它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双方、借款时间、借款金额、......

·客户拖欠货款不还在法律上有哪些处理途径?
      客户拖欠货款不还在法律上有哪些处理途径?一、客户拖欠货款不还的处理方式1、通过法律途径解决。(1)诉讼时间之内起诉才有法律效力。一般债权的......

·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一、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会形成数额不小的欠款,这往往是企业的利润所在,严重时,会影响......

·欠钱不还我又没有证据怎么办
      债欠钱不还我又没有证据怎么办?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起诉流程......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是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是哪些债的关系在本质上就是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二者是同时存在的。生活中,这些关系可能与我们息息相关,可能很多时候我们......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国证监会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应当面向......

·怎么申请养殖贷款?养殖贷款有哪些申请条件?
      1.贷款对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周岁。2.贷款额度:最高授信额度基本无限制。3.贷款期......

·遇到上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上司欠钱不还怎么办?遇到上司欠钱不还可以直接向对方主张希望其履行债权偿还责任,依旧欠钱不还不见面可以向法院起诉,此时需要收集一下三方面的证......

·企业清理债权债务规避风险有哪些
      企业清理债权债务规避风险有哪些方法?第一、债权债务问题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业都费尽心思采取各种办法来处理,但是......

·老公借高利贷跑了找妻子有用吗
      老公借高利贷跑了找妻子有用吗没有用,未用于家庭生活,用于个人的,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用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

·合同无效后合同的违约条款还有些吗
      在我们的认知中,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东西,是双方共同达成的一种认知。那么所有双方经过彼此沟通商量约定好的条款都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吗?未必,如果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