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龙湾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小龙湾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小龙湾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遵循下列程序:
  
  
  一、提出鉴定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提交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受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
  
  
  四、组织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五、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伤情,结合医疗诊断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参加鉴定的专家都应当签署意见并签名。
  
  
  专家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专家组的鉴定意见。
  
  
  六、作出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七、送达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八、再次鉴定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九、复查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综上所述,小龙湾的居民如果在工作中发生了意外而受伤的就需要及时进入工伤鉴定的程序,但是鉴定的首先就是需要当时携带好必备的材料后去专业的机构进行申请,在对方受理之后才能够继续下一步的鉴定流程,所以准备好所有的材料成为最重要的基础。
  
  
  
  


·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规程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规程是什么一、一般规定检验前,受检单位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及技术资料: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作业人员操作上......

·劳动争议案件执行该怎么做?
      劳动争议案件执行该怎么做?一、申请执行应符合哪些条件1.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就受贿情况来看,现实中不仅国家工作人员会利用自己的职权行贿、受贿,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其实也是会有这样的行为的,而一旦达到立案标准,则就会构成......

·在我国什么是劳动关系挂靠?
      在我国什么是劳动关系挂靠?“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

·工程质量防控应该如何进行?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工程如果发生一些质量问题是十分常见的,所以在建设工程的时候,是需要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的,它是一个非常系统的过程。这样可......

·殴打领导被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殴打领导被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打领导,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通常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可以申诉。员工离职通常分为以下几种类型:自请辞职......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签订个大大小小各种合同,在我们签订合同的时候你是否认真的看过合同条例。合同的签订是会产生法律效益的,那么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自己缴15年社保最低退休工资多少
      自己缴15年社保最低退休工资多少目前,根据计算退休工资的方法来看,涉及到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指数、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因而,针对不同的人员,缴......

·劳动者的加班调休怎么算工资吗
      劳动者的加班调休怎么算工资吗《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有哪些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有哪些规定一、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有哪些?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工......

·劳动合同违约制度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违约制度是怎么样的?劳动合同违约制度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违反了劳动合同当中所规定的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一些系列的义务,那么就应当支付......

·劳动社会保障法相关规定是什么?
      大部分读者朋友们都属于劳动者,而劳动者的权益是最容易被他人损害的,国家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颁布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