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析产房屋的过户流程是怎样?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离婚析产房屋的过户流程是怎样?
  
  1.房屋贷款未到期
  
  (1)所需证件
  
  ①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②《离婚证》;
  
  ③双方《身份证》;
  
  ④原房屋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2)流程
  
  ①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②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变更手续。
  
  2.房屋贷款已还清
  
  (1)所需证件
  
  ①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
  
  ②《离婚证》;
  
  ③《身份证》;
  
  ④《房屋权证》。
  
  (2)流程
  
  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3.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
  
  (1)税类
  
  ①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②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2)费类
  
  ①登记费80元;
  
  ②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房产总价);
  
  ③工本费20元。
  
  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
  
  离婚析产房屋需要注意什么?
  
  1.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
  
  2.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可以签订,不过务必要到民政局盖公章,或者直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是私下协商的离婚协议书,那么交易时双方都得到场签字。
  
  3.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
  
  (1)房产证;
  
  (2)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房屋作为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的的共同财产,双方对房屋都占有一定的比例,所以双方可以办理房屋析产登记,把自己在婚后占有的房屋的财产份额进行转移出来,正在按揭存款的房屋应该先还清贷款在析产登记或者是持有贷款材料去办理。
  
  
  


·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包括哪些
      其实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即使当事人之间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的,也是有可能退房的。而想要退房,同时又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话,则就需要满足规定的退......

·房产证加了女方的名字离婚可以分房子么
      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

·房产继承能不能一部分人同意放弃?
      房产继承能不能一部分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能一部分人同意放弃,《继承法》相关规定第五条 【继承方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一、建房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吗?
      一、建房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吗?自建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离婚时可以要求平等分割,离婚需要分割家庭房产时应首先进行分家析产,比较简......

·商品房预售合同价格纠纷的处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投资数额大、履行期限长,所以,从商品房的开工建设到交付使用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可能会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引发商......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配
      一、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配?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的时候不能要求分割,因为房产是对方的个人财产,共同参与还贷的,只能要求对方......

·离婚财产强执前要对房做平做价吗?
      离婚财产强执前要对房做平做价吗?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定;如果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拒绝给付应给对方的财物时,经审查如果原判决......

·什么样的二手房能够购买 可以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
      什么样的二手房能够购买可以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1、根据房改有关政策,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可以上市出售,包括按照成本价......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房产加名的方法目前房产证上加名字也要分情况:若是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

·父母给女儿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给女儿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现房买卖中的风险要怎么防范
      所谓现房买卖,就是商品房开发经营企业将其已建成的商品房卖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房款的行为。同时,现房买卖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那么具体来说,现房......

·江苏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江苏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江苏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