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公司会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起诉公司会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一、起诉公司影响:
  
  1、劳动仲裁输了的话,公司要给钱。
  
  2、有可能记入公司诚信档案,公示社会。
  
  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个人名下公司的财产,主张还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二、关于劳动仲裁:
  
  1、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
  
  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而发生的争议;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争议;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争议。
  
  公司被起诉了,在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公司需要停业整顿,接受工商局、检车院派出所相关部门的检查,并且会在在工商信息里备案的,这会给公司的信誉、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失。开公司一定要规规矩矩这样才会越做越大,越做越久。
  
  


·跟公司签合同能辞职吗
      合同未到期劳动者是能辞职的,劳动者辞职与合同有没有到期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逃税会没收公司货物吗
      会。对于逃税,无论是行政还是刑事处理,都会被没收货物,尤其是走私货物,必须被没收。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

·农业企业融资属于什么?
      农业企业融资属于什么?企业融资的现象是较为常见的,相比起城镇企业的融资,农村企业存在着信息来源有限,且资产额度较低,在加上很多村民不了解农......

·合同没到期公司要裁员怎么补偿?
      合同没到期公司要裁员怎么补偿?合同没到期公司要裁员怎么补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依据劳动者工......

·公司法人得权力主要有哪些
      公司法人得权力主要有哪些一般来说,公司中的公司法人和其他职工是不一样的。在企业经营的时候,其实公司法人和企业的命运也是息息相关的,在日常生活......

·企业被并购有成本么,如何降低成本?
      企业被并购有成本么,如何降低成本?一、企业并购有成本包括哪些?1、交易成本第一是信息成本:并购方必须全面收集目标企业财务信息,主要有目标......

·企业什么情况下企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企业什么情况下企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1、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原工作也无法胜任原工作,也无法胜任企业安排的其他工作。2、无法胜任......

·国家国有企业改制步骤是怎么规定
      国家国有企业改制步骤是怎么规定的在社会生活当中,企业改制本身就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从企业决定要进行改制的那一天开始,就必须要制定详细的改......

·有限公司最低资金可以低于营业资金吗
      可以。这里的最低资金指的是最低注册资金。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

·子公司股权转让税费该如何计算?
      子公司股权转让税费该如何计算?一、子公司股权转让税费1、子公司将0.05%股权转让给母公司,应按财产转让缴纳所得税及印花税。股权转让不征营业税......

·股东会决议第几次可以形成?
      股东会决议第几次可以形成?根据实际决定的事项而定,需要多次召开的可以多次召开,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根据议决事项的不同,可将......

·企业融资的含义是什么?
      企业融资的含义是什么?一个公司从注册,成立,到运营,对于资金的需求量是非常之巨大的,不管是从事经济活动,公司的人事工资发放,项目合作等等一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